開學季就要來了,各大醫院的眼科也迎來了就診高峰。很多家長怕孩子在暑假期間近視加深或出現近視,前往醫院進行屈光檢查。不過,對于散瞳驗光這個“規定動作”,也引起一些家長的擔憂和疑惑——孩子“孩子年齡小,散瞳會不會傷害眼睛?”“快速散瞳好,還是用慢速散瞳?”今天就請眼科醫生給大家答疑解惑。
這些人 需要散瞳驗光
我們的眼睛之所以能夠既可看清近處,又可看清遠處,是因為眼睛内部的睫狀肌在進行調節。眼睛的調節力,年齡越小越強,随着年齡增大逐漸減弱。但活躍的眼睛調節,對于屈光度的檢查不利。特别是小朋友及一部分成年人,具備很強的調節力。所以這部分人群,驗光時通常采用散瞳驗光的方法。
散瞳驗光的實質是麻痹睫狀肌,使調節松弛下來,以得到眼睛靜止狀态下的客觀屈光度。而散大瞳孔,應該說是表象。
有種情形在常瞳下表現為近視,但散瞳後近視消失,被俗稱“假性近視”。這其實是因為調節過度反應,持續時間過長,在短時間内難以恢複到調節放松的狀态,造成的近視假象,在散瞳後即自行消退了。所以為了驗光檢查的客觀、準确、穩定,兒童甚至部分成年人在進行驗光時需遵照醫囑進行散瞳驗光。
即使多次散瞳 也不會傷眼
有些家長誤認為,散瞳會危害孩子的視力,心存顧慮,拒絕給孩子散瞳。其實散瞳是藥物的臨時作用,散瞳後孩子會出現暫時怕光、視近困難等症狀,經過一段時間後可自行恢複,即使多次散瞳也不會給眼睛帶來危害。
家長們大可放心,隻要經過眼科醫生判斷,沒有禁忌症。散瞳驗光,是對眼睛無害的。但要特别提醒,散瞳不能佩戴隐形眼鏡。
有的家長可能會問,為什麼散瞳後還要進行複驗?經散瞳驗光檢查出的度數,被認為是準确的。但這個結果是客觀的,眼睛的屈光度會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與客觀狀态略有不同。确定最終度數,要在散瞳檢查數據的基礎上,加入主觀因素進行調整而得到。所以,要進行散瞳後複驗。
散瞳驗光檢查後,3天至2周内進行散瞳後複驗。複驗時不點散瞳藥。在複驗前,不要戴隐形眼鏡,也盡量避開炎症活動期、過敏發作期等眼病。
三種散瞳藥 用哪個得聽醫生的
1%硫酸阿托品眼膏(凝膠)散瞳驗光 1%硫酸阿托品眼膏(眼用凝膠)以下簡稱阿托品是一種力量比較強的睫狀肌麻痹劑,多用于調節力強的,如低齡兒童驗光檢查。眼科采用的劑型是凝膠或眼膏。
其用法是每日早中晚各一次,适量(藥滴小米粒大小)塗雙眼下睑結膜囊内(就是眼睛向頭頂看,用手輕翻開下眼皮,将藥塗抹在下方白眼球上),塗藥後用手指肚按壓内眼角5~10分鐘後,睜開雙眼,如此連用五天。第六天不塗藥,到醫院檢查。
需要注意的是,阿托品使瞳孔散大,使用者易出現怕光、視近困難的現象。散瞳期間應避免強光刺激,戶外活動應戴遮陽帽或太陽鏡。藥物作用在停藥後2至3周會自行緩解;少數使用者用藥後出現顔面潮紅、口渴,可适當增加内眼角按壓時間,并多飲水,但無需停藥;極少數使用者用藥後出現發熱、頭痛、惡心嘔吐、幻視、興奮等症狀,應立即停藥并到醫院就診。不過, 用藥後可以遊泳。
複方托吡卡胺滴眼液速散驗光 驗光前雙眼點藥4次,每兩次間隔5至10分鐘,最後一次點藥後30至60分鐘檢查。點藥期間請閉眼等候,但不要睡覺。速散的藥物作用,在停藥後6-8小時自行緩解。散瞳驗光檢查後,次日至2周内進行散瞳後複驗。複驗時不點散瞳藥。一般來說, 極少病例出現嚴重不良反應。
鹽酸環噴托酯散瞳驗光 使用鹽酸環噴托酯滴眼液,散瞳前雙眼點藥3次,每兩次間隔5分鐘。有時在鹽酸環噴托酯滴眼液用藥後再加用2次速散。點藥後30至60分鐘檢查。藥物作用在停藥2天後,逐漸自行消退。
無論應用哪種散瞳藥物,都别自作主張,得聽醫生的。特别提醒,點藥後部分使用者會出現眼紅,少數使用者出現眼痛現象,是否繼續用藥也須遵醫囑。
文/李東輝(北京協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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