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區優山美地小區發生了這樣一件事。為了自家晾曬方便,一樓業主在牆上搭了雨棚,卻遭到二樓業主的強烈反對。二樓業主找到小區物業和城管部門要求維權。目前已搭好的雨棚仍未得到處理,二樓業主的生活仍受到影響。于是他向我們欄目尋求了幫助,來看記者的調查。
市民江女士家住優山美地小區162棟202室,春節前發現一樓業主私自加裝雨棚,第一時間找到對方交涉,但對方并未理會。
在江女士家,記者看到,每當她晾曬一些大件物品如床單、被罩或者長褲時,因空間有限,晾曬的衣物和床品直接和一樓的雨棚産生接觸,這也是困擾江女士的直接原因。
業主 江女士
找物業說他解決不了,讓我們找城管,城管說不歸他管,又讓我們找物業,找來找去拖了幾個月了。
據記者從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和轄區城管部門的了解,接到江女士的請求後,他們也曾一起到現場進行過查勘,但鑒于一樓業主搭建雨棚并不屬于違章搭建,所以他們隻能為雙方進行調解。
象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 工作人員 徐文軍
我們聯合社區和物業到現場查看了,沒有發現有違建的情況,現在查看就是樓下裝了一個雨棚,确實對二樓有一定影響。
小區物業負責人 劉先生
協調就是樓下願意給樓上裝一個晾曬衣架。但是矛盾在哪裡呢,一樓裝個300多塊的,二樓嫌太便宜,所以雙方都沒達成。
江女士也表示,一樓業主的确提出過協調方案,在陽台另一側為二樓重新安裝一個晾衣架,但她們考慮晾衣架價位太低,沒有同意。所以導緻事情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此類糾紛屬于典型的相鄰權問題,如何處理,民法典中有着詳細說明。
律師 唐雷洪
民法典規定的很清楚,在相鄰權的關系處理上面,首先是尊重權利,看是誰的權利。你在行駛權利的同時,也要考慮别人的權利,你搭雨棚是你的權利範圍,但是雨棚搭了以後是不是給别人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那顯然是不行的,晾曬衣服會不會造成影響。第二個可能是下雨,聲音比較大,如果這兩塊真對人家有影響,人家要求你拆除或者降低高度,這些合理要求,你還是需要滿足的。
而本着鄰裡和諧相處原則,小區物業和街道城管的工作人員也表示,願意為樓上樓下業主再次進行協調。
律師也表示,如果多方協調依舊沒有效果,那麼二樓業主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律師 唐雷洪
你侵犯了别人的權利,權利受影響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編輯:柚子
責任編輯:黑白
終審: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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