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轉賣車位怎麼收費?作者:馬滌明據媒體報道,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紫金城小區業主王磊想把地下停車位賣出去,小區物業公司表示,停車位要想更名,得向物業交9000塊錢的“更名費”,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物業轉賣車位怎麼收費?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作者:馬滌明
據媒體報道,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紫金城小區業主王磊想把地下停車位賣出去,小區物業公司表示,停車位要想更名,得向物業交9000塊錢的“更名費”。
在小區買的地下車位,轉賣要交3%的更名費,堪比房産過戶費、交易稅。但房産交易稅和其他過戶費用,都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哈爾濱這家住宅小區的“車位更名費”,是物業公司自己的規定。如果連物業公司都有“立法權”,小區裡的遊戲規則豈不亂了?
物業公司其實也明白,“更名費”名不正言不順,因而謊稱“有政府相關文件”。但作為行業行政監管部門的道裡區物業辦已明确表示,沒有相關規定、沒出過文件,這屬于亂收費。
僅從常識上來說,不動産交易領域就不存在物業公司收費的邏輯。實際上,是物業公司自授權力、自封自己為小區内部的“市場管理者”“稅務局”。聽着比較荒唐,但現實中,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壟斷小區市場、自定規則亂定價、随意漲價、亂收費的情況,在不少地方早就是一種常态。
以哈爾濱這家小區的地下車位來說,本是無産權車位,但開發商卻把車位賣給了業主,當初價格是25萬元,現在已經漲到30萬元,遠高于房價。而了解一下相關政策與常識,這樣的售賣與定價,涉嫌多重違法違規。首先,無産權車位不是人防車位,就是業主共有資源。前者,是商品房建設過程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建的地下防空設施,被開發商利用、改成車位;如果得到人防部門的授權,利用是可以的,但出售是違法的。
後者,是土地出讓金分攤在商品房面積之中,那麼,這種地下設施應屬全體業主共有,也不可以出售。隻有開發商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面積上建設的車位,才可能成為産權車位、允許出售。哈爾濱這家小區的地下車位屬于哪種情形呢?很可能是開發商的信息不夠透明,業主買得稀裡糊塗。
即便是開發商擁有産區的車位,也不可以定價過高、随意漲價或隻售不租;因為小區這塊市場上隻有唯一的經營者——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這種情況下,經營者以明顯超出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的市場平均價格銷售商品,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收取車位更名費,是小區市場上濫設遊戲規則的升級版,實際上無異于“攔路搶劫”。對這種問題,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更應借此契機,普查一下小區地下車庫和車位經營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恢複法律規則與正常的市場秩序。(馬滌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