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對世界文學的貢獻?作者:程燕(安徽大學文學院副教授);滕勝霖(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博士生),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詩經對世界文學的貢獻?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作者:程燕(安徽大學文學院副教授);滕勝霖(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博士生)
先秦古書因秦火焚之一炬,今天我們已經很難窺見其真貌。但随着簡帛古書的不斷發現,我們試圖沿循這一線索,“尋找回來的世界”(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以期更真實地複原古書。
安大簡《詩經》就是近年來發現的簡帛古書之一,2015年初入藏安徽大學,編号從1到117,中間缺失編号為18、19、56、57、58、60-71、95、96、97号的20支簡,實際存簡97支。簡文内容為《詩經》國風部分,共存《詩》58篇(含殘篇)。安大簡《詩經》是目前所見最早的先秦《詩經》抄本。雖然安大簡隻是一個不完整的抄本,但其文本價值尤顯珍貴,在古書文本流傳方面給予我們的啟示頗多。
首先,簡本的抄寫形制有利于我們認識戰國時期古書流傳的概貌。簡本《詩經》前後具有較統一的範式:于每一國風完畢後,加勾識符号,并注明國名、篇數,如:“周南十又一”(簡20)、“侯六”(簡83),有的還在篇數後标明首篇詩的篇名,如:“甬九白舟”(簡99)、“魏九葛婁”(簡171)等。除周南、侯、鄘、魏四國風外,簡本未見另兩風的國名,其原因是這樣的:召南最後一簡殘斷;秦風的最後一支簡編号59,但秦風《權與》篇至此并未全部完結,其後編号60至72的竹簡缺失。我們應該可以作出這樣的推測:召南和秦本來應都抄寫有國名,因竹簡殘缺而漏失。安大簡《詩經》每篇詩都沒有書寫篇名,“但是,從《甬(墉)》标記首篇名為《白(柏)舟》、《魏》标記首篇名為《葛婁(屦)》,我們可以推測簡本各篇應該有篇名了,這些篇名與《毛詩》大概不會有很大差距。”(黃德寬《略論新出戰國楚簡〈詩經〉異文及其價值》)關于古書篇題的來源,程大昌曾說“蓋采詩者摘其首章要語,以識篇第,本無深義。”篇題的作用起初大概隻是為了更好地分辨詩篇的次序,王國維進一步解釋“古人之著書作文,亦因事物之需要,而發乎不得不然,未有先命題,而強其情與意曲折以赴之者。故詩、書之篇名,皆後人所題。”就《柏舟》《葛屦》兩篇的篇名來看,此二字皆為首章的核心詞語,所以将其作為篇名。這與後代學者總結的古書篇名規律完全相符,也從一個方面說明了安大簡抄本所參照的底本已具有相當穩定的性質。但值得注意的是:安大簡并沒有在所有國名後加篇名,這大概存在兩種可能性:一種可能是因書手的随意性所緻;也有可能書手所習得的底本就如此。這一現象或許與文本的口頭傳播有關聯。無論如何,簡本每風後“風名 篇數”“風名 篇數 首篇篇名”固定的說明格式,足以說明簡本《詩經》的底本是經過專人整理的本子。
其次,簡本《詩經》文本内容極為豐富,其中保留了很多詞彙的早期形态,對于理解古注有很好的參考價值。毛傳是漢人訓釋《詩經》的經典之作,也是後人理解《詩經》的重要參考文獻。《召南·羔羊》篇“委蛇委蛇,退食自公”,毛傳:“委蛇,行可從迹也。”“行可從迹也”究竟如何理解呢?孔穎達疏:“動而有法,可使人蹤迹而效之。”孔疏之所以對這句話加以解釋,大概是到唐代“行可從迹也”這五個字已經不為人所理解了,所以孔穎達根據自己的理解做了更詳細的闡釋。“委蛇”一詞,在簡本《詩經》中寫作“蟡它”,二字皆表示蛇一類的爬行動物,《玉篇》:“蟡,形似蛇。”“它”,本義是蛇。衆所周知,蛇是“爬行動物,身體圓而細長,有鱗,無四肢,以肋骨自由伸縮而行。”(《漢語大字典》)蛇用自己的身體伏在地上爬行,自然會在地面上留下痕迹,當然就可以跟蹤其行迹。“行可從迹也”本指蛇緊貼地面行走,可以跟蹤其行迹的意思,在詩中表示人的行走姿勢。孔疏用“動而有法”和“效之”來闡發,從詞意的内涵和詩意本身來看都不太貼切,稍有求之過深之嫌。《羔羊》一詩共三章,結尾皆以“委蛇委蛇”來描摹“退食自公”時的行姿,一唱三歎,回環反複。鄭箋将“委蛇”釋為“委曲自得之貌”,與毛傳所釋相差甚遠。細細品味毛傳的這五個字,我們的眼前似乎浮現出一位穿着樸素的大夫餓着肚子拖着疲憊的步伐從公門處往家走,并無一絲悠閑自得之意。這樣的理解與毛詩序所論之詩旨完全吻合,毛《序》:“《羔羊》,《鵲巢》之功緻也。召南之國化文王之政,在位皆節儉正直,德如《羔羊》也。”我們不得不佩服詩人白描技藝之高超,寥寥數句,簡單勾勒出大夫的服飾材質和行走姿态,一位節儉正直的大夫形象便躍然紙上。總而言之,正是因為作為“委蛇”一詞早期形态“蟡它”的出現,在毛傳和毛《序》的啟發下我們才得以更準确地理解《羔羊》一詩。
再者,簡本《詩經》的抄寫豐富了我們對早期文本中符号、标記的認識。經統計,簡本符号和标記主要包括章節号、句讀号、重文号、合文号、省略标記和區别标記。因《詩經》重章疊句的特殊表達方式導緻了簡本高頻使用重文符号:《碩鼠》“适彼樂國,樂國樂國”,簡本寫作“适彼樂=國=”,重文符号表示重複了兩次,這種用作多次重複的重文符号又見于清華簡《耆夜》,“藥=脂=酉=”讀作“《樂樂旨酒》:樂樂旨酒”,“明=上=帝=”讀作“《明明上帝》:明明上帝”。漢代的學者們已不知曉《碩鼠》此句的書寫情況,誤認為“适彼”也應看作重文,《韓詩外傳》即引作“适彼樂國,适彼樂國”。目前這類重文僅見于詩歌文本,一方面是受到“四言”形式的制約,讀者不會讀錯;另一方面這種抄寫形式已經約定俗成,流行甚廣。這同時也反映出戰國時楚人對《詩》内容的熟悉程度。
但後來的文本流傳并非如抄手想象得那麼簡單,古書在傳抄過程中出現的訛誤有相當一部分是因誤識重文符号所緻。通過對比簡本《詩經》和《毛詩》,誤識重文符号可分為兩種情況:或将重文ABAB式讀作AABB式,《羔羊》“委蛇委蛇”和《君子偕老》“委委佗佗”,簡本均寫作“蟡=它=”,于省吾先生将《君子偕老》“委委佗佗”句改讀為“逶迤逶迤”(于省吾《澤螺居詩經新證》),現在看來是非常正确的。或誤将其他标記看作重文符号:《君子偕老》“玼兮玼兮,其之翟也”,簡本寫作“(見上圖)亓易也”。“(見上圖)”應是一個從“石”“斯”聲的形聲字,可看作“玼”的異體。右下“=”應是“斯”形的省略标記,但在文本流傳中被誤認為合文符号,為保持前後句式的整齊,又加上語氣詞“兮”,造出“玼兮玼兮”句。兩相對比,真可謂“面目全非”,都是符号惹的禍!另外,區别标記的使用也是簡本書寫的一大特色。抄手會用一些簡單的筆畫來區别同一個字在語言中的不同用法,比如左下角有一短橫的“隹”在簡本中表示“誰”這個詞;而表示“維”等詞時,直接用“隹”字來表示。這一短橫就屬于區别标記。
總之,安大簡《詩經》作為《詩經》的早期文本,在文本形制、文字和符号等諸多方面都蘊藏着很多珍貴的信息,可以幫助我們更全面更系統地認識古書流傳,從而認清古書的原貌。
《光明日報》( 2021年12月20日13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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