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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

情感 更新时间:2025-01-31 22:48:37

曾幾何時,全職太太在世人的眼中過得就是“有錢有閑”的舒适生活,甚至很多女孩子把能當上全職太太當做是自己婚後生活的終極目标。

可是随着時代的變更,“全職太太”卻成了人們口中最危險的職業。

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社交圈,有的隻是帶不完的孩子,做不完的家務,整天累死累活在家人眼中卻不被認可,丈夫一句“我要賺錢養家,你隻是在家裡帶個孩子,連個家務都幹不好”,就輕輕松松地否認了妻子為家庭做的一切貢獻。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手裡沒有錢。每花一分錢都要伸手問男人要。

遇到明事理的丈夫,懂得妻子的辛苦還好,遇到不明事理的丈夫,一句“成天什麼活都不幹,就知道花錢”,也足夠讓人心碎。

在無數個崩潰的瞬間又不得不斷地自我救贖,讓很多寶媽不得不感歎“千萬不要做全職太太。”

【事件回顧】辭職跟随男友離開家鄉

7年前,到了适婚年紀的雷小華(化名)經人介紹和劉勇(化名)相識了。

劉勇一家在廣州開了一個做鋁合金門窗的檔口,回老家相親見到了雷小華以後急于趕回廣州做生意。

兩人匆匆确立的戀愛關系,劉勇很希望雷小華能随她去廣州發展。

于是雷小華匆匆辭掉了在老家的工作,随着劉勇一家去了廣州。

雷小華斬斷了自己的退路,一心跟着劉勇奔赴幸福的生活,但是令她沒有想到了是,等待她的卻是一地雞毛。

剛到廣州,劉勇就讓雷小華在段鋪裡管收錢,貌似是認可了她這個媳婦,把經濟大權交到了她的手中。

一開始,雷小華很感動男朋友一家對自己的信任,可是随着時間一天天過去,雷小華發現,所謂的讓她管理經濟大權不過是很冠冕堂皇的障眼法。

因為雖然店裡的錢都是經她的手收上來的,但是每天她要去銀行存錢的時候,婆婆都要讓劉勇和她一起去,生怕雷小華把錢裝進自己的腰包裡。

所以雷小華這個所謂的“财政部長”對錢是沒有任何處置權的。

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全職媽媽生活開銷全靠報賬)1

看清楚這一點,雷小華有點傷心,自從來到廣州,自己整天都在男朋友家的檔口忙碌,這些 錢也有自己的一份汗水在裡面,這麼被人防着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

雷小華是個敏感的人,這樣的性格主要是源自于她的原生家庭,她父親早逝,留下媽媽獨自帶着三個孩子生活。

雷小華雖然找了婆家,可是家裡還有兩個弟弟沒有結婚。

為了緩解心中的疑慮,雷小華在和母親通電話的時候,就把現在的處境告訴了母親,她問母親:“為什麼他們家的人都要防着我?”

雷小華的母親聽後勸慰女兒說:“你現在還沒有和人家舉行婚禮,就不要管人家的财政大權,避一避嫌吧。”

雷小華聽從母親的建議,将管錢的權利交給了婆家人。

不想,她的這個避嫌的舉動卻讓婆家人對她産生了誤會,雷小華的婆婆對兒子劉勇說:“她不想管錢肯定是怕咱們家在外面有外債,怕受咱們連累。”

嶽母貪下12萬元彩禮讓女兒進退兩難

不久,雷小華和劉勇的婚禮被提上了日程。

按照當地的規矩,男方給女方家的彩禮,相當于一個押金,給了女方家以後,等到女兒生了孩子,女方家就要把這個押金還給女兒,用作家庭開支。

劉勇媽媽也和雷小華的母親談妥,等到雷小華生了孩子,雷小華的母親就将押金返還給劉勇家。

為了表示最大的誠意。劉勇家給了雷小華母親12萬元的押金錢。這個數字,也給足了雷小華母親面子,讓他們家在左鄰右舍中很體面。

婚後一年,雷小華的女兒出生了,雷小華成了一個全職媽媽,在家裡照顧孩子收拾家務。

雷小華的母親沒有在女兒生産後把當初收到的12萬押金送回來。

劉勇一家對押金的事情感到很着急,生怕有什麼變故。

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全職媽媽生活開銷全靠報賬)2

可是,怕什麼來什麼。

就在孩子出生後的一年,劉勇一家決定在廣州買一處房子,首付的40萬元怎麼也湊不齊。

劉勇讓雷小華趕緊向母親索要當初的“押金”錢,可是雷小華的母親卻告訴雷小華,這12萬元錢她沒法給,因為家庭困難已經用掉了,拿不出來。

雷小華心知肚明,母親是為了兩個未婚的弟弟考慮,錢并非真的花掉了。留下這個錢就是為了解決家裡的困難。

劉勇知道後對嶽母說:“我現在買房子确實急用錢,你哪怕先拿出來給我周轉一下,或者說,你隻要還給我們一半錢錢就好。”

可是就是這樣的要求也被嶽母一口回絕了。嶽母很生硬地告訴他“要錢沒有。”

雷小華母親的這一做法,從此讓雷小華在夫家背負上了很大的負擔,劉勇經常要把雷小華母親私吞結婚押金的事情拿出來羞辱雷小華一番。

雷小華很無奈,在丈夫說了很多次以後,她隻能說:“你不要天天拿出來說好不好,我媽媽養了這麼大的女兒都給了你了,你還要怎麼樣?”

不說倒好,因為雷小華這麼一說,以後兩個人一吵架,劉勇就說:“你們家就是賣女兒,你是我花錢買回來的。”

雷小華在夫家的地位就顯得特别尴尬,一邊是母親,一邊是丈夫,兩邊她都沒有能力去說服對方,隻能自己咽下所有的無奈。

一切花銷要靠報賬,丈夫卻要求要二胎

自從上一次雷小華交了管錢的大權之後,劉勇再也沒有給雷小華一分錢。

婚後,劉勇會把一部分錢放在床頭櫃裡,用于家庭開支。

可是雷小華心裡很明白,這些錢僅能用于家庭開支,在她自己的花費上,她沒有半分錢的決擇權。

自從做了全職媽媽以後,雷小華在經濟上變得很拮據也很尴尬,她自己的任何花銷,都需要自己先墊付錢,然後拿收據單向劉勇報帳,劉勇擇情給她報銷。

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全職媽媽生活開銷全靠報賬)3

比如說她在網上看好一件衣服,她需要把衣服的鍊接發給劉勇,劉勇看過以後,覺得有必要買就給她付款,如果劉勇覺得沒有必要買,就直接無視。

再比如說,她生病了,需要去醫院看病,問劉勇要了幾次錢劉勇都不給,她隻能夠自己先去看病,然後拿着醫院的檢查單證明她真的是病了。劉勇才給她看病的錢。

在這樣的生活壓力下,雷小華無時無刻都覺得生活得很痛苦。

她也曾向劉勇抗議過,劉勇回複她說:“我每天在辛苦工作賺錢養家,還要背負着房貸這樣巨大的壓力,你隻是在家裡帶個孩子,你就不能體諒一下我的辛苦?再說了,你不是也偶爾在檔口兼職畫圖紙,有部分收入嗎?怎麼還需要我給你錢?我能幫補你一些花銷就已經很不錯了。”

就在雷小華對現狀痛苦不堪時,丈夫劉勇又向她提出了一個要求,讓她趕緊生一個二胎。

雷小華慌了,她經過了幾天的深思熟慮,她向丈夫提出了一個要求:她同意生二胎,條件是丈夫以後要把錢交到她的手裡。

可是正當她想通過生二胎來鞏固自己在家裡的經濟地位時,另一個更大的打擊向她襲來。

噩夢的開始

雷小華在做備孕體檢的時候,被醫生告知,才三十歲的她就已經患上了卵巢早衰,這就預示着她想要通過自然懷孕孕育二胎的夢結束了。

就在雷小華還沉浸在痛苦中時,丈夫一家對生二胎的熱情一點都沒有減少,他們說服雷小華去做試管嬰兒。

從此雷小華的噩夢就開始了。

打過很多針,經過了很多努力,雷小華終于懷上了孩子。

為了确保能懷孕成功,雷小華按照醫生的要求,不能動,隻能整天卧床,可是即便是這樣,雷小華還是在懷孕三個月的時候,被查出胎兒已經沒有了心跳,進一步檢查發現,雷小華這次的懷孕還是宮外孕。

醫生告訴雷小華,這種情況要趕緊做刮宮治療,做了這樣的小手術以後需要再過兩年才能備孕。

急于要二胎的劉勇不同意雷小華做手術,最後雷小華選擇了保守治療。

保守治療的過程很漫長,三四個月的時間,雷小華需要不斷地跑醫院,看病、吃藥都要用自己兼職賺來的零用錢。

在這個過程中,劉勇從來沒有關心過雷小華有沒有錢用,身體吃不吃得消,相反,他每天看到妻子就是唉聲歎氣的,責怪雷小華花費了他那麼多做試管的錢卻沒有成功懷孕,覺得很喪氣。

甚至在雷小華剛出院時就對雷小華提出了想要離婚的想法。

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全職媽媽生活開銷全靠報賬)4

雷小華很崩潰,懷孕失敗她也很受傷,身體上的痛和精神上的壓力不但得不到丈夫的同情,丈夫還把一切的責任都歸結到了她的身上,讓她背負了更大的壓力。

心中痛苦的她得不到任何安慰,經常睡不好,夜裡一兩點鐘還在外邊一圈一圈地走。

就在雷小華還沒有從這次懷孕失敗的痛苦中走出來時,劉勇卻認為錢已經花了,就必須要有一個結果,他讓雷小華趕緊準備第二次備孕。

知道妻子的抗拒,這一次劉勇主動提出,隻要能生出二胎,一定把經濟大權交到雷小華手裡。

可是雷小華聽到丈夫的保證卻退縮了。想到上一次的失敗,丈夫一家人都怪罪她,她就心有餘悸,誰能保證這一次就一定能成功呢?更何況上一次的病還沒有徹底看好,自己還要經常跑醫院

不生孩子就離婚

面對壓力,雷小華選擇了離家出走。

她一走就是兩個月,在外邊找了一個工作,自己賺錢給自己看病。

工作很辛苦,但是隻有在工作中雷小華才能感覺到快樂。

劉勇給雷小華打電話,商量雷小華趕緊回來做試管,他對雷小華說,如果這次實在不能成功就不再逼雷小華,然後去抱養一個孩子。

雷小華的婆婆知道兒媳不肯去做試管時,就跑去罵雷小華:“我們家娶了你這樣的女人真是倒黴,你是要斷我們家的後啊。”

在劉勇的一再逼迫下,沒有安全感的雷小華再次提出,要劉勇把家裡的經濟大權交到自己的手上,并且希望劉勇能寫下保證書。

這一次劉勇又退卻了,他不願意。

兩個人都覺得這段婚姻已經走不下去了,雷小華為了女兒,願意和劉勇做最後一次調解。

全職媽媽老公拒絕給生活費(全職媽媽生活開銷全靠報賬)5

在調解現場,雷小華的婆婆指責兒媳就是個把錢看得太重的女人,她激動地對主持人說:“我不同意我兒子把經濟大權交到她的手裡,錢又不是她掙出來的。她想出去工作也可以,房貸她必須還一半。”

她認為兒媳不在家裡好好地做全職媽媽跑出去上班就是不想要這個家了,就是跑出去找快活。

主持人提醒她:“怎麼能這麼說呢?工作也很辛苦的呀。”

婆婆最終沒有話說。

而劉勇在調解現場反複說自己的壓力大,家裡欠了很多錢。

主持人問他:“這些欠債和她(雷小華)有關系嗎?”

劉勇斬釘截鐵地說:“當然跟她有關系,因為和她結婚才買的房子,買房就欠了40萬元,後邊又做試管,七七八八外邊也欠了六七十萬了,你說我壓力多大。”

這樣的邏輯讓在場的調解員都驚呆了。

盡管調解員做了努力,可是真是應了那句話“貧賤夫妻百事哀”,雷小華和劉勇這對小夫妻在以往的生活中已經消磨光了感情,最後他們還是選擇了分手。

結束語:

與其說這段不幸福的婚姻起因是雷小華的母親言而無信貪了女兒的12萬的結婚押金,還不如說是這對小夫妻原本就不夠愛。

丈夫劉勇缺乏擔當,有點媽寶,在家中一切決定都聽從母親的安排。

長此以往養成了奇葩的思維邏輯,沒有實際條件卻非得生二胎,又把生二胎的花費全部推到妻子的身上,完全忘記了自己作為丈夫的責任和擔當。

好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應該是平等的,沒有你尊我卑這樣的區别。

全職媽媽的權益不容忽視。

在一個家庭當中,男人去參加工作賺錢養家,全職媽媽同樣也為家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把小孩撫養教育好,把家庭的大後方打理好,隻有家庭溫馨了,男人才能更安心的工作。

同樣,如果全職媽媽不想做全職了,想出去工作,也沒有人可以剝奪全職媽媽想要工作的權利。

《民法典》的1057條就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與生産、生活、學習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幹涉。

全職媽媽的選擇完全在全職媽媽自己。

一對小夫妻最後走到分手确實很遺憾,不過像劉勇這樣的男人如果不改變自己的觀念,相信他和任何女人結婚都不會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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