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告訴你:女生是最不講原則的。
上一秒還在發誓堅決不找男人,下一秒就背着朋友偷偷脫單了;
昨天還非彭于晏不嫁白敬亭不娶,今天就找隔壁趙四搭夥了;
去年的擇偶标準是高高瘦瘦的男神,今年就把腳伸進肉乎乎的男友肚子上了。
網友管這些翻車行為叫作:女生戀愛後的“男友濾鏡”。
即:戀愛會讓你親手推翻自己之前的原則。
戀愛前對男朋友的認知是:大,硬,有安全感。
so what?我單手撕快遞扛水桶,力氣不大?我幫姐妹怒撕渣男,不夠硬嗎?至于安全感嘛,有錢就有安全感。
我秉承這個原則單身了二十多年,直到那天我搬新家,一人爬上爬下又丢了手機各種崩潰邊緣,他頂着一張人畜無害的臉問我需要幫忙嗎,我就淪陷了。
有些東西,不是一個人就能完成的。
遇見他之後,我的野心沒了。以前想做那種女強人,現在更願做一日兩人三餐四季的普通人。
兩個人一起上下班,牽着手去超市買菜做飯,周末出去看電影約會,或是下雨天窩在床上說悄悄話,計劃多久攢出個首付,努力打拼,小心變老。
隻要是和他在一起,做個廢物就挺好。
我媽經常問我:想找個什麼樣的男朋友?我說180cm。
我媽說,最好找個家境殷實點的。我:必須得180cm。
後來我帶我男朋友回家,我媽剛見到我,就把我拉到小黑屋:閨女,他家肯定很有錢吧。我:.......
不止是180cm,戀愛前我的擇偶限定還包括:八塊腹肌,會打籃球,笑起來有酒窩,聲音好聽,最好是同城.....
而我的男朋友,一!條!沒!占!
但我偏是愛他。愛他肉肉的小肚子,冬天用來暖腳特别舒服。愛他憨直的笑容,是我難過的治愈劑。愛他的瑕疵,僅此一家。
時間久了,我也似乎明白了——
所謂的标準和要求,是用來擋住那些不喜歡的人的。對于那些喜歡的人,我大門敞開,對他說一句:你不用太高,能親到我就好。
前年情人節,閨蜜收到了一把菜刀,她男朋友洋洋自誇:這質量能用十年。
我在旁邊笑哭了,發誓找對象堅決不找直男。
就在昨天,我跟男朋友電話裡吵架時,我在委屈抽泣,他突然不解:寶貝你在吃面條嗎?怎麼說着說着吃起面條了??
我氣到又笑哭了:犯規,怎麼這麼可愛。
直男就是這樣,不解風情,在愛情這事上有點笨拙。就是這份笨拙,成為了他們的閃光點。
在這個海王遍地的快餐時代下,這樣的“笨”更顯得可貴。
他不會說好聽的話,但用行動來回答。不會給自己買衣服,但樂意你穿漂亮衣服。甚至,他挑的禮物總是劍走偏鋒,但比禮物本身更珍貴的,是他的愛意。
沒戀愛前我見到男人就繞道走:狗男人隻會拱白菜。
滿臉寫着“生人勿近”,甚至非常讨厭跟異性有身體接觸,哪怕對方隻是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一直以為自己足夠堅強,足夠獨立。
直到被現任男友騙到手後,我就被啪啪打臉了。
見了面就想黏着他,分享不完的日常,說着說着就會湊過去和他親親,恨不得做他身上的樹袋熊:不是吧,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可愛的男孩子。
以至于讓我産生了懷疑:我是不是隻饞他的身子根本不愛他!!!不然,為什麼我倆才3天沒見,我就這麼饞了?
饞他寬厚的肩膀,饞他抱緊我的每一秒。
你知道的,和喜歡的人擁抱,就是在給疲憊生活充充電。
女生眼中的“男友濾鏡”,就是為喜歡的人鍍上了金身。
她不喜歡你,你呼吸都是錯的;她若是喜歡,擇偶标準都作廢,你才是第一位。
聽起來不太理智,但這是屬于女生們的一種勇敢。
她們不怕被自己的雙标打臉,怕就怕被你打臉。
希望這份真心能被好好對待。冬天來了,别讓它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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