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農民自己留種子種地違法?涉及每個村民!
在過去大家在種地的時候有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當看到誰家的地裡農作物長勢喜人産量又高的時候是不是腦子裡想的就是如何能搞到這樣的種子?相信肯定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小時候在老家種地,那時候的小麥種子都是自留的,在割麥子時選擇長勢好結籽多的健康株留下來另存,因為品種是通過多年選拔的單一純種,産量是相對穩定的
可是大家知道嗎?網絡上流傳農民自己留種種地後卻被人告了,這是真的嗎?作為農民一定要知曉。從另外一方面我們先來看看,首先種子都是農民一年又一年留下來的,難道就是因為這樣也違法了嗎?一系列疑問困擾在大家心頭,一起來看看!
我國擁有14億人口,截止到2021年,中國的農民還有大約5.56億人左右,占比大約40%。所以農業在我國起到了關鍵作用,種子一直作為農業的“芯片”承載了太多太多。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在3月1日正式實施,提到農民自留地這塊就是農民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經過品種權人的許可,也不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
啥是自留地的農民呢?
對于農民一詞在很多人的潛意識是一定是拿着鋤頭,家裡有幾畝地的才是農民嗎?其實不然,根據社會科學院研究院李菊丹介紹,在司法中有了一個明确的界定,和我們過去所說的所有種植業都是農民是不一樣的。根據司法解釋就是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下的和農村集體組織簽訂經營承包合同的農民才是屬于自留地的農民。
阿平認為現在不能留種子的基本上都是雜交品種的一代,這類種子産量高品質雖好,但是留種再用,就會出現嚴重的減産和病蟲害。
其實現階段“科學育種”的大面積種植農作物(水稻,小麥,油菜,玉米等)種子,雖然産量,抗倒伏,抗病蟲害等各方面都“很好”,但是很多都“隻限于第一代”,自己留種再種植就不行了(特别是“轉基因”作物),甚至會“絕産絕收”,普通農戶三五幾畝地沒什麼影響,如果是大型種植基地(萬畝甚至十萬百萬畝級别),影響可就大了!所以這事兒一方面是為了“種子公司的利益”,保證他們的“研發積極性”,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種植戶的利益,畢竟一茬作物種下去不是一天兩個就效的
綜上所述,對于自留地的農民可以自己留種地自己種地,但是也不要給别人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不過阿平建議每年自己買種比較合适。你怎麼看待農民留種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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