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所有人都無可避免要經曆這些事情,其中“死”在大部分的國家都是極其嚴肅和重要的事情。
在中國一直都有“死者為大”的說法,對待死者的哀悼和紀念要遠比歡迎生者來得隆重,這一點從曆朝曆代的皇家陵墓就可以看出,秦始皇陵更是有着世界奇迹之稱。
因為對待死亡一事如此重視,中國也衍生出了一套完整的殡葬文化,其第一步就是通報死亡。最初人們通報死亡的标準是“赴告”,不過随着社會進程的不斷發展通報死亡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由“赴告”轉變為了“訃告”。
那麼“赴告”為什麼會轉變為“訃告”?其演化轉變的過程又是什麼樣的呢?
一、“赴告”與“訃告”的區别要分析“赴告”與“訃告”的區别就要從兩者的具體内容、形式、先後順序等等方面入手,在對兩者進行區别分析的時候也要弄清楚兩者之間是否有相同的地方,又是如何出現這種演化現象的。
1、視死為大的中國喪葬文化古代中國是一個封建王朝,農耕文明主宰了幾千年之久,在這樣穩定的社會形勢下形成了非常嚴重的封建傳統思想,不過也正是這樣的社會形勢才形成了獨特的華夏文明。
尤其是在殡葬文化方面,中國一直都是“重死而輕生”的,這一現象在其他古文明國家也是有類似的情況,所以說越是古老的文明就對“死”看得越重。
中國重視“死”除了因為有完備而成體系的殡葬文化之外,曆朝曆代的王侯将相陵墓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在古代皇帝一生有兩個追求,一是追求政治上的長治久安,二是追求身體上的長生不老。但長生之術在中國從來都隻是一種美好的願景,從來沒有實現過,因此皇帝也知道長生是不可能的。
明白了這個道理以後皇帝就生出了另一種想法,當然這種想法也不是皇帝所提出,而是華夏文化不斷發展所促成的,皇帝隻是推動和發揚了這種思想,也就是所謂的逝者升天。
皇帝認為自己在世間的陽壽已盡才會死亡,不過自己死亡以後靈魂就會到達另一個世界,在那個世界裡面自己可以繼續自己的生命,所以為了讓自己在另一個世界也能享受和活着時候一樣的待遇,皇帝就想到了大修陵墓。
根據很多的考古發現也不難看出,發掘出來的皇室貴族的陵墓都是非常宏偉的,陵墓結構和陪葬品也是極盡奢華,有的甚至把自己的陵墓修建得和自己生活的皇宮一樣奢華。
秦始皇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無論是秦始皇的墓室之大,還是震驚中外的秦始皇陵兵馬俑的發現,都是秦始皇在向後世宣揚自己功績的最好證明。
皇帝都有這種死者為大的思想,百姓自然也會受到這種思想的影響,慢慢地“以死為大”的思想就變成了華夏文明的一種統一思想。
在殡葬文化中報喪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而報喪的最初形式被稱之為“赴告”,後來因為古代中國戰亂不斷,經濟發展落後所以“赴告”的劣勢也慢慢被人們所發現,于是“赴告”就演變成了“訃告”。
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别從字面意思來看,“赴”在漢語詞典中的意思是奔赴,也就是說“赴告”就是趕到死者的家裡,告訴他們死者去世的消息。
“赴告”需要很大的人力投入,畢竟在古代交通很不便,除了騎馬之外就隻有步行,所以這一缺點也被人們所認識,“訃告”也就由此産生了。
“訃”在漢語詞典中的意思是用語言報喪,後來就變成了張貼告示來告知逝者消息的形式,當然一些國家大事後來也采用“訃告”的形式宣傳,不過還是前者為主,畢竟這樣做省去很多“赴告”的繁瑣環節和成本消耗。
兩者的本質上的區别已經知道了,那麼在具體的相關事宜上又有哪些需要注意,或者他們各自的特點又是什麼呢?
1、“赴告”和“訃告”的特點上述已經提到了“赴告”的最大特點,那就是需要報喪的人奔走相告。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我國還處在“赴告”報喪的時候,有人去世就要有人專門奔走相告。
《儀禮·聘禮》有記載“赴者未至,則哭于巷,哀于棺。”可見“赴告”的特點就是速度慢,但是又是極為重要的。
至于“訃告”的特點那就是相較于“赴告”要便捷,所以“訃告”的側重點放在了“報喪的文字之上”與之前“赴告”側重在傳遞喪訊的過程有了很大的區别。
雖然“赴告”在現在看來已經有了一個統而概之的定義和内容,但是真正曆史上的“赴告”卻根據地域的不同,有着很多不一樣的細節要求。
比如說在廣西地區,“赴告”就表現為,先在家門口插上用白紙做成的旗幟,然後逝者家人需要在家門口大聲呼喊,然後才能進到屋内講述具體的情況。
在有些地方還講究要穿白色孝袍,手裡也要拿着白布,到了親戚朋友家門口就要跪下來哭喪,等到親戚朋友知曉以後就立即離開,前往下一戶。
到了浙江一帶,在“赴告”喪訊的時候就需要報喪之人拿着一把傘,傘頭一定要朝上,然後把傘放到親戚家門口,親戚還要請報喪之人來到家中吃點東西。
待到報喪任務完成以後,親戚要把報喪之人用過的碗筷餐具扔到門外,以此來驅除避諱,如果親戚朋友在很遠的地方,來不及報喪,那麼就要給他們寄過去一個燒掉邊角的信件,這也是報喪之意。
不過綜上所述,不管是哪個城市,不管在報喪之時有什麼樣的特殊規定,他們都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需要有人親自前往親戚朋友家報喪,而且必須是面對面地傳達喪訊才行。
這樣做能保證親戚朋友準确地掌握喪訊,明白逝者的具體情況,不過這樣做的弊端也是非常明顯的,路途、天氣等等都是報喪的不确定因素,也可能會導緻報喪未完成之時,逝者已經等不及下葬的情況。
從上述可知“赴告”的弊端暴露得非常明顯,因此喪葬文化就發生了改變,費時費力是“赴告”的弊端,那麼就要從費時費力出發解決這個問題。
1、報喪的新形式“訃告”新的報喪形式在名稱上是一樣的發音,因為都是為了傳告喪訊而形成的,隻不過形式不一樣而已。
針對費時費力這個弊端來說,新的報喪形式就采用了統一告知的方式,也就是在一個特定的位置,設置一個公告欄,然後把喪訊以文字布告的形式張貼在公告欄上。
發布報喪布告的起始年份大概是漢朝,《論衡》有佐證記載“齊亂,公薨,三月乃訃”,這樣做的效果非常明顯,首先就是不用再挨家挨戶地告知,節省了很多的時間成本,其次不用再一個一個地訴說逝者詳情,節省了人員成本,所有的事宜通過看報喪布告就可以知道。
不過在報喪布告的寫作規範上也做了一定的要求,第一點就是限制發布報喪布告的逝者年齡,隻有年紀在十六歲以上的人才有資格,不滿十六歲的是不可以發布告報喪的。
在内容方面“訃告”的大體要求是逝者的生前大事一定要有,尤其是生前是否擔當過什麼職務,其次喪禮的時間、地點等等信息也要明确地體現出來。
還有就是對于報喪布告的紙張選用、對逝者的稱謂等等一些細節也有着一定的标準,不過不同地區在布告的具體問題上還是有一些區别的。
2、各個地區不一樣的要求比如說在京城,寫布告的時候就隻用寫逝者的職務和生計方式,對于逝者的生平事迹是不用寫的,這樣的布告就比較簡單明了。
在福建地區以及台灣地區,能夠有資格發布報喪布告的隻有大戶人家,普通人就沒有這個權利,隻能繼續沿用“赴告”的報喪形式。
而且福建地區還有一個特殊的迷信之處,他們對于“死”與“亡”有着極大的忌諱,即便是在報喪的時候也不允許出現這樣的字眼,因此在福建地區,報喪一般又被稱為“報白”或者更婉轉一點稱之為“趕生”。
到了泉州地區“訃告”的形式又發生了變化,在泉州要想發布報喪布告,必須先進行口報,也就是傳統的“赴告”,之後才能進行報喪布告的“訃告”。
雖然每個地方對于喪葬文化有着不同的要求,但總的來說,都是以死者為大,至于是“赴告”還是“訃告”都隻是報喪的一種形式,為的也隻是讓死者的親戚朋友知道逝者已去的消息,讓逝者能夠安心離去,也讓生者有所挂念。
報喪的形式也不僅僅是“赴告”向“訃告”轉變而已,到了現代社會報喪也是發生了變化的,既不用奔走相告,也不用張貼布告,而是一通電話一個短信就可以。所以說報喪改變的隻是形式,其真正的内核還是一樣的。
參考文獻:2、《儀禮·聘禮》
3、《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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