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敦化分局民警巡邏至延長高速公路189公裡900米處時,發現一輛小型越野客車開着雙閃停在應急車道,車輛的前機器蓋開着,駕駛員站在車旁,車輛後方并沒有任何的警告标志,過往車輛紛紛減速避讓,十分危險,民警立刻做好防護并上前詢問。
經過詢問得知,駕駛員于某駕駛機動車從長白山出發準備回老家沈陽,行至此處車輛水溫過高無法繼續前行便将車停在應急車道,因為對交通法規不熟悉,沒有在車輛後方設置警示标志,車上人員也沒有撤離到護欄外等候。
民警對于某耐心講解高速公路停車的危害,于某表示自己已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妥之處。最後,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于某駕駛機動車發生故障未按規定放置警告标志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并幫助駕駛員迅速維修好車輛。
高速公安溫馨提示: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一定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及車輛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避免車輛發生故障。一旦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一定要将車輛停在應急車道内,打開危險警示燈,視情況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立警示标志,車内人員撤離至高速護欄外側安全區域等待救援,并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請牢記九字警句“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來源:吉林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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