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農村有這樣一個弱勢群體。
他們的父母為了生計遠走他鄉離開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用勤勞獲取家庭收入,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但他們卻留在了農村家裡,與父母相伴的時間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也有父母雙雙外出去繁華都市打工。這些本應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兒童集中起來便成了一個特殊的群體———留守兒童(不在父母身邊生活的城市兒童亦可稱為留守兒童)。
根據權威調查,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了6100萬人(相當于英國人口的總和)。57.2%的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兒童是父母同時外出。留守兒童中的79.7%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13%的孩子被托付給親戚、朋友,7.3%為不确定或無人監護。
留守兒童多由祖輩照顧,父母監護教育角色的缺失,對留守兒童的全面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隔代教育”問題在“留守兒童”群體中最為突出。
據調查顯示,父母外出打工後,與自己的孩子聚少離多,溝通少,遠遠達不到其作為監護人的角色要求,而隔代教育又有諸多不盡如人意處,給這些可憐的孩子留下了一生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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