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值夏季,在我國一直有冬病夏治的說法,也就是說在冬季易加重或者發作的疾病我們可以在夏季好好調理一下,在這類疾病中,類風濕性關節炎就是很常見的一種,那麼在這個夏季調理這種疾病我們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1、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激素治療會上瘾嗎?
早期對于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治療用藥較多地使用激素類藥物如強的松,而長期使用激素則容易引起柯興氏征,誘發神經精神症狀以及消化系統潰瘍、骨質疏松、生長發育受抑制、并發和加重感染等。然而近些年來,臨床治療上已經較少将激素作為首選的治療藥物。
雖然長期激素治療會帶來一定的副作用,但是并不意味着在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過程中完全禁止使用激素,因為對于一些關節症狀嚴重,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藥仍不能緩解症狀,或伴有明顯全身症狀或内髒器受累時,仍需要采用激素治療,但是劑量已經遠遠低于以前,故不必望激素而生畏,應由專科醫生決定取舍。
2、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可以生育嗎?
從理論上來說,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生殖系統屬完成正常,性激素分泌也沒有問題,故應該是可以結婚生育的。但由于本病需要藥物較長時間的維持治療,而其中不少藥物對如雷公藤多甙可能對性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使患者不易受孕。
有些藥物如甲蝶呤、青黴胺、來氟米特、利妥昔單抗等可能對胎兒有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在疾病活動期間不主張生育,需要在病情穩定後,上述藥物停用半年或一年以後才考慮妊娠。
甲蝶呤可以在肝髒内聚積116天,所以懷孕前至少4個月應該停藥,留足時間讓其排除體外;
來氟米特的活性代謝産物需要經長達2年的視覺才能從體内清除,因此如要積極排除體内的代謝産物可考慮服用消膽胺以促排洩。
3、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懷孕怎麼用藥?
現有的資料表明,類風濕關節炎本身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約70%的類風濕關節炎婦女在妊娠期間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3個月病情緩解。盡管如此,妊娠期間病情仍會出現波動,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間病情穩定的病人,即使在分娩之後也會多數複發。所以,妊娠期間用藥必須非常講究。
一旦确定懷孕應該停止使用抗TNF生物制劑、雙膦酸鹽類藥物;而柳氮磺吡啶、羟氯喹和糖皮質激素在孕期服用是安全的,在使用柳氮磺吡啶時需要補充葉酸,在妊娠前三個月使用糖皮質激素應該選擇最小劑量。
4、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為何需要長期用藥?
有數據顯示,類風濕關節炎最初23年的緻殘率較高,如不及早合理治療,3年内關節破壞達70%。而積極、正确的治療可使80%以上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病情緩解,隻有少數最終緻殘。
雖然目前使用的DMARDs可延緩病情進展,使得經過治療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但是關節内部的病變如滑膜炎症、滑膜增生、軟骨下破壞及骨侵蝕等過程病危真正停止,隻有較長時間應用改變病情的藥物,才能阻止上述過程的進展。
對于接受治療的患者而言,除了觀察臨床症狀改善情況外,還應該定期檢查C反應蛋白、類風濕因子滴度、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等指标,有利于監測藥物副作用和觀察藥物療效,也有利于及時調整藥物劑量。
用正确的方法進行治療同時避免進入一些常見的誤區,是恢複健康的基礎和關鍵,在用藥方面希望大家一定要根據醫生的吩咐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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