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唔哦~唔哦~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2017年,憑借《成都》一曲紅遍大江南北的趙雷,趁勢頭正旺開場演唱會也理所應當。但一場宣傳為40首歌的演唱會,最終隻唱了一半多就沒了,引起觀衆不滿,從而對主辦方進行舉報。
圖片來源:騰訊視頻截圖
對此,趙雷的代理團隊表示,回答不了相關問題。而執法人員對該演唱會主辦方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趙雷演唱會說好唱40首歌,怎麼唱了一半多就沒了呢?”有觀衆不滿。
2017年11月18日,籌備已久的“浮遊”趙雷2017北京演唱會于工人體育館開唱。這是趙雷在2017年内全國唯一的一場個人演唱會。于粉絲們來說,這本應是十分激動且難忘的時刻。可許多觀衆在演唱會之後,卻因演出曲目數量發起舉報,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随即展開調查。
原來該場演唱會,主辦方申報演員演唱曲目為40首,而現場演出中隻演唱了申報的27首曲目,與報批内容不符,卻未及時告知觀衆并說明理由。
圖片來源:網易雲音樂截圖
(趙雷2017北京演唱會曲目收錄清單僅供參考,可能存在曲目不全和出錯等)
2018年1月9日上午,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共通報了8起違規的典型案例,其中趙雷演唱會“縮水”,主辦方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依據該條例及實施細則,執法人員對主辦方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除此之外,被處罰的還有“梁詠琪2017演唱會北京站”的主辦方。涉案文化公司未在演出前明示演出最低時長、最低曲目數量,未履行依法需要承擔的義務。最終,執法人員也對該主辦方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萬元。
梁詠琪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nbdnews)記者就“趙雷演唱會”被罰緻電趙雷的代理團隊,對方表示回答不了相關問題。
在趙雷演唱會主辦方被罰之前,演唱會縮水的事件屢見不鮮,主辦方一般都是道歉了事。例如,
韓國男團BTS(防彈少年團)2016年7月在北京首都體育館舉行演唱會,報批曲目為26首歌,但最終隻唱了15首。售票方北京新銳文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官微緻歉,但未就删歌問題予以說明,引起歌迷不滿。
圖片來源:大麥網截圖
2013年5月,後街男孩在成都舉行演唱會,觀衆不僅反映現場體驗糟糕,歌單更是大幅縮水,說好的32首歌現場僅唱十幾首。近百位歌迷要求退票和主辦方賠禮道歉,共涉及10餘萬元票款。兩名工作人員前來“管這事兒”,但随後又改口“管不了”。
圖片來源:大麥網截圖
2017年7月,文化部頒布的《關于規範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規定:
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在銷售演出門票時,應當明示演出最低時長、文藝表演團體或者主要演員信息,涉及舉辦演唱會的,還應當明示主要演員或團體及相應最低曲目數量,其目的在于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法制晚報消息,“趙雷演唱會”主辦方被罰,是全國第一起就演出主辦單位未向社會公示演出最低曲目的案件,此案對加強演出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那麼此案中的罰款的5萬塊錢怎麼處理呢,是否會用于補償觀衆呢?
每日經濟新聞(nbdnews)記者就罰款的用途,咨詢了北京炜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彬,他告訴記者,
從法律層面上有兩層關系,第一層是主辦方和觀衆之間的演出合同關系,我買票我要看演出,你沒有提供預定的内容,我可以要求退款。另一個市行政法律關系,如果主辦方的經營行為被認定成不正當的經營行為,會對主辦方采取行政處罰。‘趙雷演唱會’主辦方被罰就是這個情況,罰款要進國庫的。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那麼觀衆應該如何維權彌補損失呢?
王彬認為,按照一般維權途徑,民法總則、合同法等法律都是可以适用的;假如關于主辦方的處罰決定書已經下發,又沒有證據證明主辦方沒把演唱會做完,觀衆還可以憑借處罰決定書維權。因為如果處罰決定書下發,則表明主辦方被處罰,也就是說有權威機關認定主辦方沒有履行義務,觀衆可以要求退款。
每經記者 王禮迪
每經編輯 湯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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