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和她相識之前,我正準備跳槽,就先把電信局技術開發部的工作辭掉了,當時我就是正工程師了。她知道我正準備跳槽,也一味要和我結婚,當時我就有點奇怪。她懷孕後就把醫院藥房的工作也辭掉了。家裡用了兩個傭人,一個衛生做飯,另一個就專門伺候我家即将到來的新生命。
小軍說,第一次見面就發現她有些水性楊花花,于是婉轉的拒絕了她。之後某天她突然來到我家,我有些不知所措的時候,她卻很主動,寂寞的我于是和她發生了關系,之後三次見面也都是做愛,其中一次她在我家過夜了,我們玩到了淩晨,起來又做了次,就是那次她懷孕了。第六次見面,她帶她家人到我門上提親,我隻好把我父母叫來,談話中,她父母一個勁的誇她,說正規大學、老實、本分。。。她父母口若懸河的終于把我父母說動了。我說我連她家在哪都不曉得,就結婚了?但在父母勸說下,我還是答應了,可以說倉促結婚,無任何思想準備。
孩子剛出生時候,她好了個把月,之後他就不願意給孩子喂奶了,整天就往外邊跑,逛街唱K,樂此不疲,孩子的哺育完全落到了我和傭人的身上,仿佛孩子根本不是她的。之後某天居然被我發現她在他姨媽家裡和他表弟亂倫,回來後她就收拾東西離家出走了,并讓他父母打電話給我聲稱要離婚。我父母得知消息,和她家談,她家居然一并否認,并堅持要離婚,當時我就明白了她完全是為了我家的家産才和我結婚的,但她為何要生小孩?因為她家庭有嚴重精神方面問題。冷血。
我父母聲淚俱下和我講,孩子才1歲就沒媽太可憐了,讓我想想辦法。看着我的老父老母。我還能說什麼呢,于是我和她打電話,讓她保證幾點:不能擅自離家、不能不給孩子喂母奶、不能再發生亂倫或者偷情之類的事情。伴着孩子的哭聲,我試探性的打了這通電話,她在電話那頭又突然又一口保證,并很快就帶着衣物回家了。此後我盡量不提及此事,但我心裡明白。我們之間根本毫無感情。
之後的生活,我們貌合神離,經常吵架,孩子1歲半時候,我托人找關系為他找了份大專學院裡的工作,之後更不得了,居然都不回家了,她8月初上的班,9月份就收拾東西走人了。我找她談,她還恬不知恥的說,開始她學校的同事和她在教學樓的廁所裡做愛,現在已經找到了新地方同居。我聽了之後直斥她無恥,并和她打了架。之後我後悔沒有錄音,因為這是她禽獸的自我揭發。而我父母還不知道此事,我覺得愧對我的父母。
她聲稱不要影響她所喜愛的胡天胡地,更不同意離婚,要不停的折磨我,如果要離婚需要給她50W青春補償費。她主動和我同居,主動懷孕,主動結婚,不做一件家務,甚至不願意喂奶,把孩子接回娘家居住的幾周裡,從來不給孩子洗澡,孩子回來時發現腳已經開始潰爛了。而作為受害者的我,卻還要給她50W。禽獸啊。真是禽獸。
她父母和她還跑來我家鬧事。聲稱要50W現金,孩子她家不要,否則就不停騷擾我家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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