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投資:是指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中的債權投資。
(一)債權投資的确認和計量
企業取得符合債權投資定義的金融資産應當确認為債權投資。取得時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利息,不計入債權投資的成本。
持有期間的攤餘成本應當以其初始确認金額扣除已償還本金、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将該初始确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扣除計提的累計信用減值準備計算确定。
在持有期間發生的應收利息(實際利率法下考慮溢、折價攤銷等利息調整後)應當确認為投資收益。處置債權投資,處置價款扣除其賬面餘額、相關稅費後的淨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預期發生信用減值損失的還應計提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二)債權投資的後續計量方法
1. 實際利率法
實際利率法是指計算金融資産的攤餘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分攤計入各會計期間的方法。
2. 直線法
直線法是指債權投資的折價或者溢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内确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要求企業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采用直線法。
(三)債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以攤餘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業務,企業應當設置“債權投資”科目。該科目設置 “債權投資—成本” 科目核算債券投資的面值;設置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科目核算其面值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之間的差額,以及實際利率法下後續計量的折價或溢價攤銷額;
設置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科目核算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設置 “投資收益” 科目核算債權投資實際獲得的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分期确認利息收入時,借記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科目,借記或貸記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科目,貸記 “投資收益” 科目。
設置 “應收利息” 科目核算債權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分期确認收入時,借記 “應收利息” 科目,借記或貸記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科目,貸記 “投資收益” 科目。
小企業應當設置 “長期債券投資” 科目核算小企業準備長期(在1年以上)持有的債券投資。該科目應按照債券種類和被投資單位,分别設置 “面值” “溢折價” “應計利息” 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例一】甲公司為一家小企業。2021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債券,支付價款合計51000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利息1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0000元。該債券面值500000元,剩餘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僅為本金和以為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甲企業準備持有至到期,分類為長期債券投資進行核算與管理。
假定不考慮增值稅等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21年1月1日,購入乙公司債券時:
其中:交易費用1000元在 “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在 以後确認投資收益時采用直線法攤銷。
(2)2021年1月5日,收到2020年下半年利息10000元:
(3)2020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确認投資收益。
每半年應收利息=500000×4%÷2=10000元
溢折價攤銷=10000÷4=2500元
(4)2020年7月5日和2021年1月1日及2020年7月5日,分别收到各半年的應收利息:
(5)2022年1月5日,收到半年利息及本金合計510000元:
假定因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産、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其清算财産不足清償的。小企業應按其賬面餘額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後确認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作為長期債券投資損失處理,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債券投資賬面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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