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索寓言中有這樣一個故事:一隻小羊在河邊喝水,突然來了一隻惡狼,狼便心生惡念,站在河的另一邊向小羊大喊:“你這隻壞羊,難道你沒有看見嗎?你把我喝的水弄髒了!”小羊滿臉無奈額說:“狼先生,我在河的下遊,您在河的上遊,我怎麼可能把你喝的水弄髒呢?”狼又怒吼到:“你不要裝算,我早就認出你來了,兩年前我就聽說你在背後說我的壞話,我早就想找你評評理了!”小羊無辜的說:“狼先生,我今年才一歲,怎麼可能會在兩年前說您的壞話呢?”狼更加的生氣了,大喊說:“你不要狡辯了,今天我一定要吃了你!”小羊才反應過來:“你編造這麼多借口,無非是想吃了我罷了!”小羊便撒腿就跑。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什麼道理呢?就是一個壞人在做壞事的時候,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即使他們為了做壞事,千方百計的找各種的借口,但這些借口也是十分荒謬的。我們在真實的生活中也是這樣,因為你跟許多惡人講道理是沒有任何意義和用處的,因為惡人是根本不講道理的。因為在一些惡人的生存法則中,他們做壞事是不需要任何道理的,他們作惡是出于本性,即使他們要講道理,他們很多所謂的道理,也是十分無恥和荒誕的。
所以我們就可以從心理的層面來分析一個問題,就是“罪惡合理化”!就是當一個人如果要做一些壞事的時候,他會在心理,言語,行為等層面做一個似乎合理化的包裝,他會把内心層面最深處的惡意做掩蓋,然後在外表上做一個看似完美的包裝和遮掩,這樣看來,他外在的惡性就似乎合情合理。
這也就是人在良心上的自我欺哄,或作自我麻痹。人的惡行,如果能在最内心深處進行自我省察,他一定會發現,做壞事是不對的。但是在他内心深處又有一個選擇,或說決定,就是“這件事我一定要做”。這一個抉擇或說選擇,無論是看起來是壞事還是好事,“我自己要去做”,那麼這個決定會影響他的理性。那麼他就會用無知或是無恥的道理來對付良心的責備,他會用自我編造的一套道理,來使惡行合理化。
這也就是我們國人所說的“理欲之争”的道理。當一個人的惡欲大過理性時,理性就沒有任何的用處了,人的理性就似乎是無知又無用的,因為他的理性失去了他最基本的功用。當人的理性被惡欲征服的時候,人的理性居然會被欲望驅使,編造一套随從惡欲的道理,使良知或良心失去所謂的自責和自省。
因為一個人一但有良心與良知的驅使,人是會覺得無法做壞事的。因為一個正常的人,在用良知審視自己的時候,人在做壞事時會有良心的不安,自責,人的心理上會有罪疚感,罪責感,人會感覺到有些事不好,這個是不對。
但是如果人在為了滿足罪惡的欲望時,人居然自己會賄賂良心,自欺欺人,麻痹良心,讓一套顯然錯誤的道理說服良心,掩蓋良心,這就是“罪惡合理化”的心态。
當然我們從這個道理也可以引申出另一個現象,就是“罪惡同質化”,這是面對群體性為惡的心态,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就是烏鴉不覺得豬黑,一群老鼠不就得偷東西不對,一群狗不覺的屎臭,因為他們的性質相同。在特定的人群中也是一樣,一群流氓在一起,不覺得大家都是流氓,一群賊坐在一起不必為偷竊心生忏悔,就是這個道理!因為大家在某方面是“同質”的。所以中國人有句名詞叫“志同道合”,也有個詞彙叫“臭味相同”,這就是對“同質化”最簡單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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