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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房中養生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2-10 14:27:35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中國古代對男女兩性生活十分重視,不僅将性生活看得與飲食一樣重要,而且把它與養生保健密切聯系起來。古代稱性生活為房室生活,簡稱房事,又叫入房和行房,亦種房中、房帏或隐曲之事。古人 認為“房中之事,能殺人,能生人,故知能用者,可以養生,不能用者,立可 緻死。”意即性生活有二重性,即可以用來補益人體,也可能導緻損傷健康, 甚至折壽短命。人們要想多得補益,避免損傷,其關鍵在于掌握房中術,也就 是掌握男女交合的原則和方法,做到合理地安排房室生活。 我國古代對房中養生有比較科學而系統的論述,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認為房室生活是人們所必需的。早在長沙馬王堆漢墓竹簡《十問》中就 說過:“竣氣宛閉,百脈生疾”。意謂陰陽不相交合,造成精道閉塞不通,必 然産生各種疾病。竹簡《合陰陽》說,房室生活能使全身氣血流,能做到“ 中府受輸而盈”,也就是使五髒六腑均受到補益。晉代醫學家葛洪亦曾寫道:“人複不可都絕陰陽,陰陽不交,則坐壅阏之病,故幽閉怨曠,多病而不壽。”意思是說,健康的成年男女如果禁絕性生活,非但于身體無益,反而會導緻種種疾病,甚至會影響人的壽命。唐代名醫孫思邈說得更明确:“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強抑郁閉之,難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濁,以緻鬼交之病。損一而當百也”。孫氏的話很有道理,非常值得重視。凡健康的成年男女,必須有正常的性生活,如果勉強抑制則非但無益,反而會導緻氣血阻滞,夢遺鬼交,漏精尿濁及其他各種疾病,所造成的損害将更加嚴重。 古代文獻曾經談到,有不少疾病是因為缺少性生活而引起的。據《史記.倉公傳》所述,濟北王侍者韓女病腰背痛,不時發寒發熱,月經也很混亂。淳于意診斷說:“此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意即韓女的病是因為性生活得不到滿足而引起的。元代李鵬飛在《三元延壽參贊書》中亦曾談到,有個富家子弟叫唐靖,因陰部生瘡而潰爛不已,道人周守真診斷說:“病得之欲洩而不得洩”。此言唐靖由于長期抑制性欲,緻使精道郁閉而生陰部潰爛之疾。清代詩人袁枚在所著《小倉山房文集》裡,曾為當時的名醫徐靈胎立傳。該傳談到商人汪令聞因長期不過性生活而得病,延請徐靈胎先生診之。徐氏診斷後并不開處藥方,隻勸說汪令聞回家與妻子同寝而愈。書中寫首:“商人汪令聞,十年不禦内,忽氣喘頭汗,徹夜不眠。(徐靈胎)先生曰:此陽亢也,服參過多之故。命與婦人一交而愈。”由此可知,房室生活不得可以密切夫妻感情,給家庭帶來和睦與幸福,而且還能預防某些疾病,促進雙方的身心健康。因此,古人一再指出,性生活是成年健康人的正常需要。 第二、房室生活必須有節制。古人認為,房室生活适度則有益,而房欲太過則招災緻病,因此再三強調,房事必須有所節制。《黃帝内經》反對強力入房和醉酒入房,并且指出,如果“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勢必弄得“半百而衰”。唐代醫家孫思邈認為,放縱情欲必然導緻早衰和短命,尤其反對“兼餌補藥,倍力行房”,否則弄得“精髓枯竭”,就将自食其惡果,甚至“推向死近”,因此年青年人“極須慎之”。元代李鵬飛在《三元延壽參贊書》中,專門寫下一篇《欲不可縱》,詳盡地描述了極情縱欲的危害性。認為房事過多過濫,就會使真元耗散,髓腦枯竭,腎虛陽痿,耳聾目盲,肌肉消瘦,齒發搖落。還有消渴病(糖尿病)及各種虛損病,也大多與房勞捐傷有關。更有嚴重者,弄得命同朝露,英年早逝。其危害之大,亦不可輕忽。 孫思邈和李鵬飛的看法很對,試看那些美女盈後宮的封建帝王,他們整天沉溺酒色,淫逸無度,結果一個個成了英年早逝的短命鬼。筆者曾對東漢帝王的壽命作過統計,在東漢的十三個帝王中,除了四個幼年喪命的殇子不計以外,在其他九個成年皇帝中,隻有光武帝劉秀活了六十三歲,獻帝劉協活了五十四歲,明帝劉莊活了四十八歲,餘下的六個皇帝都死得很早。如章帝劉da三十一歲,和帝劉肇二十六歲,安帝劉祜三十一歲,順帝劉保三十二歲,桓帝劉志三十六歲,靈帝劉宏三十四歲。他們早死的原因當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由于他們放縱情欲,生活腐化糜爛所緻。 第三、性生活必須感情高度和諧統一。古人已經認識到,性生活是一種感情生活,男女雙方的情投意合很重要。早在馬王堆漢墓竹簡《天下至道談》中就指出:“先戲兩樂,交欲為之,曰智(知)時。”意思是說,男女在交合之前,先應互相嬉戲娛樂,彼此密切感情,要等到雙方都産生了強烈的性欲時再行交合,這就叫“知時”,即掌握了适宜的交合時機。竹簡又指出:“不欲強之,曰絕”。意即在一方不樂意,另一方不能強行交合。在通常情況下,是指女方不樂意,而男方強行交合,這樣做非常有害,不僅危害女方身心健康,而且對優生優育也很不利。因此,強行交合被稱為“絕”猶言陷入絕境。 《洞玄之》在叙述交合方法時,頭一條即為“叙綢缪”,“申缱绻”,就是講的夫妻在交合之前彼此密切感情的過程。進而指出:“凡初交合之時,男坐女左,女坐男右,乃男箕坐,抱女于懷中,于是勒纖腰,撫玉體,申燕婉,叙綢綢缪,同心同意,乍抱乍勒,二形相抟,兩口相……千嬌既申,百慮竟解。” 孫思邈亦強調,行房之前,“必須先徐徐嬉戲,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交合。隻有在彼此感情高度和諧統一的情況下交合受孕,胎兒的質量才會高,才有利于優生優育。 第四、房室生活應根據不同的年齡特征和體質條件來安排。《玉房秘訣》認 為:“人有強弱,年有老壯”,因此房事的安排隻能“各随其氣力”。并且進而指出;“年廿者日再施(瀉精),赢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虛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可五日一施,虛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虛者廿日一施;七十歲盛者可三十日一施,虛者不寫(瀉)。”孫思邈則提出:“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洩;三十者,八日一洩;四十者,十六日一洩;六十者,閉精勿洩,若體力猶壯,一月一洩。”兩相比較,《玉房秘訣》所叙率頻率偏高,而孫氏所叙則偏低,可見孫氏是很注意節欲的,所以活了百餘歲。事實上這些房事頻率都不可能成為絕對标準,身體強壯者可能超過,而身體赢弱者則根本不可能達到。 至于老年人的性生活,亦應根據各自的具體條件來考慮。孫思邈說得很明白:凡人氣力有強盛過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洩,緻生癰疽……或曰:年未六十,當閉精守一為可爾否?曰:不然。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若念真正無可思者,則大佳長生也。然而萬無一有。強抑郁閉之,難持易失,以緻鬼交之病,損一而當百也。“認為六十歲左右的老年人,如能真正做到不思性欲,自然很好。然而此種情況是”萬無一有“的。如果尚有性欲而強行抑制則非但無益于養生,反而會導緻種種疾病。因此,老年人、也可根據各自的體質條件,安排适度的性生活,過度則無益有害。孫思邈就曾目睹一位古稀老人,竟因肆意行房而喪命。原來在唐代貞觀年間,有位七十多歲的村民,突然春情大發,陽事暴興,甚至白天也想與老妻同寝。每次“春事皆成”。老人向孫氏求教,問主何吉兇。孫氏回答說,這是不祥之兆,就象燈火将滅之時,突然大亮一下,亮後很快就會熄滅。并且勸戒那位老人,趕快禁絕房事。老人不聽,仍然恣意行房,結果僅僅四十多天就一命嗚呼了。孫氏指出,象這樣的老人,不止一個兩個,特舉一例,叫人們引以指出,在醉酒昏沉、精疲力竭、憂愁惱怒等情下,在患病、大病初愈及女子月經期間,乃至在嚴寒酷暑或驚雷霹靂之時, 均應禁止行房,否則後果嚴重。 比如在醉酒的情況下行房,不但嚴重摧殘自己的身體,而且影響優生優育。《玉房秘訣》就曾說過:“新飲酒飽食,谷氣未行,以合陰陽,腹中彭亨,小便 白濁,以是生子,子必颠狂。”又說:“大醉之子必癡狂。”醉酒者精子被酒 精殺傷,如果此時交合成孕,胎兒必定受到損傷,雖不一定都成為“颠狂”或 “癡狂”,但體質和智力受到損害是必然的,甚至産生白癡或頭大身小等畸形 兒。晉代大詩人陶淵明嗜酒,他的詩篇篇有酒,本人也幾乎天天醉酒,結果所 生五個兒子皆智能低下。陶氏在《責子詩》中寫道:“白發被兩鬓,肌膚不複 實。雖有五男兒,總不好紙筆。阿舒已二八,懶惰故無匹。阿宣行志學,而不 愛文術。雍、端年十三,不識六與七。通子垂九齡,但覓梨與栗。天運苟如 此,且進杯中物。”雍、端當是一對雙生子,即阿雍與阿端,他們已經十三歲 了,卻分不清六與七兩個數字孰大孰小。其智能之低下,由此可見一斑。陶淵 明認為這是“天命”決定的,于是繼續悶酒,“且進杯中物”。殊不知此種可 悲的結局正是他酷嗜“杯中物”所造成的。 在大汗淋漓不止,身體勞累疲乏的情況下,亦應禁止行房。否則疲勞加房勞,将使身體加倍勞損。而且“勞倦之子必廢傷”,對繁衍後代很不利。 在憂愁惱怒的情況下,必須禁止行房,因憂愁惱怒使人精神内傷,而性生活是一種感情生活,在情緒不佳時行房,根本不可能得到快感,隻會加重房勞損傷。 在患病或大病初愈之時,一定要禁止行房,否則後果難測。據《三國志.華佗 傳》記載,督郵頓子獻生病,華佗勸他禁絕房事。其妻子前來探望。因與交合 ,結果僅僅三天就殒了命。孫思邈亦曾目睹幾個大病初愈的人因不禁房事而喪命。 在女子月經來潮其間,應當嚴禁行房,否則就會嚴重損傷婦女健康,也是直接釀成各種婦科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六、古人提倡晚婚,反對早婚。《禮記.内則》曾經指出:“男子……三十 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意即男子要等到三十歲才能娶妻,隻有到了這個年齡才具備做父親和教養子女的資格。女子十五歲開始講究發型,插下簪子,叫做“及笄”,要等到二十歲才能出嫁,有特殊情況,應等到二十三歲再出嫁。 古人認為,早婚對身體健康非常有害。元代李鵬飛在《三元延壽參贊書》中明 确指出:“男破陽太早,則傷其精氣,女破陰太早,則傷其血脈。”清代汪昂 在《勿藥元诠》中也說:“交合太早,斫喪天元,乃夭之由。”認為結婚太早,未成年就過性生活,必然摧殘身體,甚至可能短命夭折。早婚對生育也很不 利,早在馬王堆漢墓竹簡《十問》中就指出:“竣氣不成,不能繁生。”認為 性器官尚未發育成熟就過性生活,這對繁衍後代十分不利。 近代學者梁啟超曾寫過一篇《禁早婚議》。他認為早婚有五大害處:一害養生 ,即影響健康;二害傳種,即影響優生優育;三害養蒙,即影響對子女的教育 ;四害修學,也就是妨自身的學習與提高;五害國計言早婚者在經濟上不能獨 立,必然加重社會負擔,給國計民生帶來不利。他認為要想提高國民的健康水 平和改善人口素質,“其必自禁早婚始”。這些意見很值得重視,無論對房中 養生或優生優育來說,均具極高之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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