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是同省兩地的,我們讀書就在一起了,在一起了六年,老公家在郊區,他在家是獨子,我在家也是獨女,我們上個月結了婚。
其實我自己知道我有80後女生身上的很多毛病,不會洗衣不會做飯不會家務,愛上網愛逛街愛睡懶覺叛逆任性,所以我的爸媽一直擔心我,他們擔心以後我找的人家不會像他們一樣縱容我寵着我,本來沒有打算把我嫁出去,打算招上門女婿的,可是那時的我根本沒有考慮過這些。後來我找了男朋友,我的老公,當時我也沒有想過将來我們會不會結婚,隻知道和他在一起很開心。其實那會我LG家很窮,我第一次去他家,他家裡隻有個黑白電視機,要知道那時候都什麼年代了。可是我那時候沒在意這些,我覺得會好起來的,錢不是最重要的,我覺得他對我好,他爸媽對我也真的很好。我爸媽開始不同意,後來也就想通了,他們怕如果強迫我們分開,我以後的婚姻不幸福的話會怪他們。
說實話婚前在生活上公公婆婆老公都對我非常好,他們說把我當女兒的,可是結婚時他們做的幾件事情卻讓我太不舒服了,我一直積壓着,我不能讓他們知道我不舒服,也不能讓我爸媽知道我不開心,太悶了!
先是挑結婚日子,去年我公公有一天興沖沖的回來和我們說,我給你們日子挑好了,還有三個月,1月X号,是黃道吉日,丫頭你和你爸媽說一聲。
我愣住了,完全沒心理準備。在我認為,結婚是大事,我必須有時間準備至少有半年或一年的時間準備,當然主要是經濟問題,因為我自己和老公都是沒有存款的月光族,而他們家裡的經濟收入主要是公公辦的小型加工廠,也就是江浙一帶很多的這種家庭作坊,所以他們家裡條件也并不是太好。再說,我認為這種事總得和我爸媽商量一下,怎麼他們就擅作主張的把日子定了呐。
果然,我和我媽說了後,我爸媽都很不開心,認為不尊重他們,不與他們商量就把事定了。可是事情已經定了,我爸媽也就妥協了。
然後的事情就是結婚了,因為我們是兩地結婚,如果按老公這兒的風俗,是要下5W—20W的聘禮的,然後娘家置辦家電,另陪嫁妝;如果按我那兒的風俗,是下3W—8W不等的聘禮,然後女方家作陪嫁。
那時公公同我商量,這些東西反正一樣的,就是個風俗,他說,反正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的所有财産也是将來也是你們的。說到底,他的意思就是不下聘了。原因我是知道的,我們要結婚,剛裝完房子,他的确是沒錢了,所以我就同我爸媽商量,聘禮就不下了,就拿點辦酒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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