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和前妻離婚八年了,但他卻因嫉恨前妻的男朋友而起了歹意,并夥同他人搶劫、殺害了該男子。昨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因愛生恨的故意殺人、搶劫案。
家住沈陽市和平區的被告人高天(化名),2001年與妻子離婚,可離婚七八年後,他仍然不能平複心中的怒火,有時甚至懷疑孩子不是親生的,更是憎恨前妻的男朋友王某,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
2008年9月的一天,高天找到哥們劉大鵬(化名)說:“有個搶劫的活兒,你跟我一起去幹一趟。”剛好手緊的劉大鵬一聽有錢可拿,兩人馬上一拍即合。他們準備了一把尖刀、膠帶等作案工具,來到高天前妻的男朋友王某家。
敲門進屋後,高天單刀直入向王某索要錢财,得到王某沒有的回答後,二人就用尖刀威逼,将王某手腳用膠帶捆上了。随後,他們從王某身上翻出了錢夾,裡面有好幾張銀行卡。為了逼王某說出銀行卡密碼,高天用床單勒住王某的脖子,以此逼迫王某說出了密碼。當床單已經将王某勒得奄奄一息時,高天又用尖刀朝王某猛紮了十幾刀,導緻王某當場死亡。二人都有作案前科,臨走前還破壞了現場,連門上的指紋都擦掉了。2008年12月,高天和劉大鵬相繼被警方抓獲。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兩名被告人如實供述了搶劫殺人過程。劉大鵬辯解說:“我開始就以為是搶劫,根本不知道高天認識被害人,不知道他們之間有仇,是事後我才聽高天說王某是他前妻的男朋友,他懷疑孩子都不是親生的,因此非常恨王某。我要是知道這些根本不能去,在現場我沒有參與殺人。”
高天說:“我去的時候也沒想殺人,但看見王某氣就不打一處來。”高天說是王某破壞了他們夫妻感情,才導緻他們夫妻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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