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以為西方人的離婚觀就像是換件衣服那麼平常,但是我看了美國一位女作家的書,她在書中說道:離婚是一件比死還痛苦的事情,我剛剛結束了本來不想結束的婚姻。
這句話讓我知道了,天下女人的情感都一樣,隻要她是女人,隻要她是結過婚的女人,對有些女人而言,離婚就是一件“比死還痛苦的事情”。
今天我們仍然要說離婚這件事,在李丹(化名)的整個離婚事件中,有一些讓人格外心酸的地方,離婚男女之間不再恩斷義絕,而是為愛分手,雖然這“愛”的成分已經不純,也依然是愛。 這就導緻了更深的痛苦,曾經深愛過的兩個人,忽然就要形同陌路——對當事者,是終生的負疚;對受害者,是不動聲色的死亡。
李丹的選擇符合情愛的規律:愛得最深的人先放手。
難忘愛的時光
“有的時候,真的很想有人抱抱我,就算是臉貼着臉坐在沙發上講講話也好,那種幸福感已經離我好久了。”——摘自李丹發來的伊妹兒。
坐了一程汽車去看李丹,她像一個剛剛淋過一場暴雨的人,此時正在竭力擦幹身上的水,勇敢地迎接雨後的陽光。她潇灑地甩着短發(她的長發在不久前某個有紀念意義的日子裡剪掉了),利落地安排事情,在她竭力隐藏着傷痛的年輕面容上,我看到一個大女孩正在變成明白很多事的女子。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