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勇是在網站的交友平台認識現任女友王曉蓓的,剛剛交往了一個月,按鐘勇的話說,是“感情這鍋水加熱得剛冒泡泡,女友就想拿這鍋水沏‘新媳婦茶’了”。
鐘勇是在網站的交友平台認識現任女友王曉蓓的,剛剛交往了一個月,按鐘勇的話說,是“感情這鍋水加熱得剛冒泡泡,女友就想拿這鍋水沏‘新媳婦茶’了”。———王曉蓓在很多場合都暗示他該求婚了,“先買票後上船,不結婚就拜拜”。王曉蓓如此心急,讓年長她五歲的鐘勇着實有些措手不及,鐘勇覺得雙方的互相考察還遠未結束,他們之間還沒有充分了解,何況,婚房還沒有來得及買,雙方父母還沒有拜見,此時結婚,是否過于沖動?而鐘勇的妹妹怪哥哥大驚小怪,說:“80後的女孩都這樣,你不覺得閃婚是對小女子的最高贊美?”并且告訴哥哥,若碰上心儀的結婚對象,她也會考慮閃婚。
妹妹的話,把鐘勇弄得更糊塗了,是為什麼呢?難道是别人閃我也閃般的跟風,或者是馬拉松戀愛不時髦了,閃婚才時髦?
閃婚理由一,偏好直覺的人省料省力
鄒媛媛與男友認識兩個月就領了結婚證,他們是在客戶聯誼會上認識的,四個小時後就在MSN上互相加為好友,兩天後就徹夜長談,六天後兩人就拉了一幫好友組團去西藏,鄒媛媛擔任義務的“随行保健醫生”。看到男友每遇車子陷入亂石窩,都搶先冒着高原反應的危險下車清理亂石,擡車子。鄒媛媛很快做出了嫁人的決定,她的理由是:“亂局出真心,這一路行來,他最像我心目中的男人。”
剖析,女性更容易做出“閃婚”的選擇?心理學家認為,這完全與男性和女性天生的用腦偏好不同有關。超過八成的男性偏好用五官來感覺他所接收到的客觀信息,他會着眼于客觀事實,經過一通利弊權衡來謹慎做出決定;而超過六成的女性偏好用直覺和想象來做決定,她會着眼于“第六感”,在某一刹那看到事物的内在關聯,她會被自己想象中的“未來場景”所打動。不是有人說,選對象相當于選房子嗎?前一類人偏重實感,他要看面積、房型、朝向、環境、配套,缺一不可,他總是要走訪許多樓盤,彙總方方面面的數據來考慮是否購買;而偏好直覺的人,走進某一個樣闆房,看到陽台改裝的“飲茶榻榻米”,看到放在客廳裡的檀木箱和搖椅,看到廚房裡可愛的作料瓶,她的眼前,會一一閃現自己飲茶時的休閑生活,閃現廚房裡跟老公或密友一起喝咖啡、吃自制手工餅幹的惬意……好溫馨的家啊!于是,她可能很快就做了決定。偏好實感的人一般不會有“閃婚”念頭,他們需要方方面面的了解和長時間的考察,心裡才踏實,才會有安全感。而偏好直覺的人一旦“觸電”,就會有許多激情和想象,“快點結婚”的念頭就會熊熊燃燒。
在确定婚姻對象時,女性的直覺的确可以幫助她,但直覺也可能有片面的時候,比如鄒媛媛認為“從旅途中看,老公俠肝義膽,是一個值得托付的人”。但不少男性對朋友的“俠肝義膽”在婚後卻并不一定讓太太滿意,因為,“他總是管人家的事去了,總也不管家裡的事”。還有,“他也看不到我為這個家做出的犧牲,他希望我也跟他一樣大公無私”。因為跟着直覺走,女性可能會有懊悔與委屈,到那時,你怎麼勸慰她?你總不能說,“當年可是你催着要結婚的!”
應對聽命于直覺急着“閃婚”的女孩,男方的義務是主動自揭其短,讓她不僅看到你這“光鮮的果實”,還能看到“果實上的疤痕”,雖然,自揭其短有些不符合戀愛中人的本性,但卻會使偏好“跟從直覺”的女友看到客觀事實,對“同一屋檐下的磕碰”有心理準備。
閃婚理由二“恐婚男”傷害後,閃婚成了女性保護自身利益的最佳方式
張丹是京城一家電子傳媒的網管,今年28歲,與現任男友在單身俱樂部的聯誼晚會上認識100天後,就登記結了婚,并很快去海南旅行。
她發回的新婚照上,一對新人被海風吹得黝黑,白襯衫上挂着野花串就的花環,赤足走在沙灘上,好不得意。張丹說:“閃婚是對每一個結婚狂女人最好的禮贊方式。”她承認,“經過一場長達八年的失敗戀愛,我也成了一個結婚狂。”
剖析,多數身體力行的女性年齡在24歲以下,但也有約四分之一是28歲到34歲的大齡女子,後者,多數有過一次全心投入但被深深傷害的戀愛,分手由女性提出,理由是:“他一直怕負責任,一直不提結婚一事。”“他說父母的離異令他對婚姻恐懼,他希望在35歲以後再考慮結婚,我卻等不了那麼久。”這些女性最後得出結論“逼婚”是最有效的,錯過時機後,常常是戀愛越久越沒有結婚動力。因此,在經曆過一次失敗戀愛後,閃婚成了女性保護自身利益的最佳方式,也成了女性考驗婚戀對象有沒有誠意的“殺手锏”。
此時,如果男性偏要從實感出發,恨不得将雙方的條件做成折線圖,輸入電腦來做綜合分析,拖拖拉拉不肯結婚的話,一樁好姻緣也許就胎死腹中了。了解你的女友有很多種方式,有一種就是回憶你們相處時的每一個細節,從而激發自己的直覺判斷,就算是實感至上的人,缺少直覺幫助,也很難在三五年内洞察一個人。
閃婚理由三,為何不趁戀愛果實半熟時摘下放進婚姻的篾籃裡
穆青24歲,她的閃婚老公是在“抱抱團”裡認識的,兩人雖然一個做銷售一個做建築工程,本來八杆子打不到一塊兒,卻在舉着“擁抱善意,拒絕冷漠”的紙牌上街活動的過程中,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兩人在加入“擁抱陌生人”的活動後,不到三個月就結婚了。穆青說,她是絕對不會像師姐那樣談三四年戀愛再結婚的,“那時激情都變成了親情,感情都熟得快爛掉了,一點新鮮和驚喜都不再有,結婚成了最無奈的選擇。”相識80天就結婚,是不是有點“摘果不成就來偷”的刺激性?穆青笑言:“當然,來自父母的阻力也使我們空前地團結在一起。你知道怎樣為婚姻果實保鮮嗎?不是等它十分熟,再采下來用保鮮膜包好,噴上保鮮劑。果農都知道,果實六七分熟的時候就摘下,放在篾籃裡讓它慢慢熟,慢慢散發出香氣,是最美的。”
剖析,他的熱情會消退得很快……諸如此類的傳言對熱戀中的女性來說不啻于一盆涼水,為了不使婚後的激情消退得飛快,女性從婚姻課堂上學習了很多技巧,“通過男人的胃吊住男人的心”,“團結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打親情牌使之有感念之心”……實踐來實踐去,這些做法在維持男人的婚後激情方面,作用都不大。最終,部分女性得出這樣的結論,感情的果實要保鮮,得趁其“半熟”,就摘放進婚姻的篾籃裡,這樣,感情這枚果實才既有好奇、新鮮與親密的脆嫩,又有責任、親情與關懷的綿韌;光有責任意識而再無激情的誘惑,感情之果就散發出儲存過久的“爛熟的味”,就容易空心化,是抵禦不了“外面的、生長在樹梢上的果實”甜蜜香脆的誘惑力的。
從這一點來說,閃婚不是女性的目的,而是她們的手段,“我要把一半戀愛放到婚後去談,這樣,相對對方而言,還有無限多的未知和好奇,你想不想與我一起來探尋?”她是期待結婚後也能成為你的驢友、玩伴和智囊團,期待在你們牽手很久很久以後,她仍有“亦妻亦友”的身份。這樣一種期待,你能不能認同并滿足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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