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終于答應要和偶結婚啦,說實在咱倆年齡都不小,可是MM昨晚一番話讓三十度的夜晚感覺到一絲絲涼意。
“結婚可以,做婚前公證”,她說:“買兩份保險(什麼期的沒聽明白,她可是金融專業,每年交,一交多少年忘了),兩份保險,你的那份受益人寫我的,我那份受益人寫我父母的,為了充分保障我的利益。婚後AA制,但家裡的水電煤氣物業生活費得男的出。”
我說:“結婚不是應該比現在能省錢嗎?”
“對呀,省我自己的錢呀!還有,我買的房子裝修十萬你出,然後再給我媽十萬當禮金。看在你能力比較差,我已經降低很多标準了。我不負責贍養你老爸老媽,年隻能和我爸媽一起過,實在不行就在酒樓包一桌吃一下。”
唉,我現在都沒敢打電話過去,各位給點意見吧。順便說下,MM大金融公司上班,一個月稅後七八千!小弟不材,才兩千,工作一般般,吃飽餓不死。 (本文來源:網易女人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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