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徹底碎了
昨天晚上,家俊約我一起去參加一個應酬。席上,客戶們一杯杯地勸他喝酒,我看着心痛,卻又不會為他擋。我悄悄地拉拉家俊的衣服角,他卻厭煩地把我的手一擋……
回家的路上,家俊開始嘔吐,我扶着他往他的住處走。我們一年前就不住在一起了。
為了生意,一人睡一個大倉庫,裡面堆滿了貨,必需的生活用品是一張行鋪,一張放着洗漱用品和碗筷的桌子,還有一隻手提箱。
扶着他,我對家俊說:“我今晚想留下來,和你說會話。”“你回去吧,我送你過去。”家俊堅決地推托。
我回到我的倉庫,兒子已經睡下。我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着。夜已深,我想給家俊打電話說聲晚安,看看他的酒醒了沒有。電話長時間占線。今天早上,我去電信局查了他的通話記錄,我離開後十分鐘,他就撥了一個電話。我按着号碼打過去,是個女人。我的心,碎了。
愛上一個浪蕩子
我和家俊的開始,曾被蒙上了一層夢幻般的色彩。
那年我26歲,介紹人把31歲的家俊推到我的面前時,我羞紅着臉,頭都不敢擡。他比我高出近30厘米,又是城裡人,父母還是知識分子。
出人意料的是,家俊當即點頭表示同意和我交往。對于我這個從農村考出來讀了幾年書的姑娘,這正是一次絕好的魚躍龍門的機會,我以為,這就是愛情。
其後交往,家俊卻又對我不冷不熱。我問他,他說,對于愛情,他已經麻木了。
他告訴了我他的故事。
“我是養子,我的生父是我的伯父,母親生下我不久就去世了,他為了再婚,就把我給了他弟弟。我始終覺得我是個被遺棄的孩子。從小,我就不愛說話,心存叛逆,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學,我卻因為一時沖動,把同學刺死,坐了十年牢。十年後,再出來,我的心早已被磨平。直到遇到了你,你的眼睛讓我産生了安頓下來的欲望。”
我以為我真的是他的天使,可我發現他的身邊,除了我還有别人。我明智地退出了,一年多後,家俊再次出現,手捧玫瑰:“我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把其他的人都斷了,隻剩你,隻愛你。”
一個身世離奇、放蕩不羁的男人,就這樣被自己征服,哪個女人不會感動得掉眼淚?
玫瑰的色彩很快褪去。一個月之後,家俊強行和我發生關系。那是我的第一次,不久,我們有了孩子。再不久,我們結婚了。
家俊後來才說了真話,他雖是個落難的公子,也不會愛上我這個灰姑娘。回到我身邊,是因為他周圍的女人都走了,而和我發生關系,隻是想玩玩我。後來有了孩子,就隻好結婚了,畢竟我老實,放在家裡做老婆,應該不錯。
原來,一切隻是我的一廂情願。我獨自咀嚼着生活的苦澀,惟恐讓自己農村的家人知道,不僅如此,我還要想方設法讓他們看到,我腳上穿的,是一雙水晶鞋。
有錢卻享受不到
我每天晚上都給家俊打好洗腳水。雖然明明彼此無愛,卻還是聽從了他的話:過日子,都是這樣的。不談什麼愛不愛,看在孩子的份上。
孩子滿了周歲,我和家俊就開始做生意。家俊有一份工作,但是他說一定要混出人樣來,給瞧不起他的人看一看。我也覺得,要讓自己娘家人看到希望,我們因此風平浪靜地過了幾年。
那幾年,我們起早貪黑,忙進忙出,常常連說話的功夫都沒有。最艱難的時候,我的父母兄弟都來幫忙,我們租住在民房裡,生活和我在農村的時候沒什麼兩樣。
在家俊的名下,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但是他從來不願意搬進去住,他說那是他養父母的,住進去會覺得别扭。那房子租了出去。從結婚第一天起,我們一直是另外租房,自食其力。
後來我們有了錢,足足有一百多萬,在當時可以買好幾套房子了,家俊依然不同意用來置辦一個家。他雄心勃勃地把所有的錢都投到了股市裡,然後,我們像普通人一樣生活。他不許我再出去工作,讓我一心一意在家裡照顧孩子,每月給我兩百元生活費。兩百元錢,哪夠用啊,用完了我又找他要,家俊大呼小叫地:怎麼這麼快又沒了。
老家的房子要垮了,作為家裡的長女,我有責任。我對家俊說,給我老家做棟房子吧。我知道,那隻需要幾萬元,對于家俊,對于我們這個家,不費吹灰之力。何況一家老小幫我們的時候,家俊每年通共也隻給他們一萬元錢。
不可能。家俊一邊看電視,一邊答複我。
我不再争辯,我的心在那一秒垮了。我本是一個憨頭憨腦的鄉下妹,但是電視裡那些愛得死去活來的韓劇啟迪了我的情商,我變得失落而傷感,越是看到了什麼是愛,越是失望。
他用金錢買自尊
家俊把百萬資産投到股市,結果資金縮水得不成樣,他成天在家裡唉聲歎氣,我心裡倒暗自高興,沒有錢過窮日子,平平淡淡也是真。
家俊和我的想法不一樣,他要卷土重來,他這次下定決心辭掉了工作,我們又開始了第二次創業。我已經是三十好幾的人了,精力體力都不如前,對此他不以為然。有一次我發高燒,他還強迫我去打貨,我堅持着打完貨回來就大病了一場。
我越來越明白,他不是我想要的愛人。家俊對夫妻生活的需求很旺,我因為内心裡對他有了日積月累的不滿,就情不自禁地開始拒絕。我在對他的拒絕中得到滿足。我們的感情就這樣更加淡散,隻是因為工作關系,他離不了我。
錢終于又賺回來了,笑容又回到了家俊的臉上,他和我說要回老家去看看他的生父。那次回鄉,無論男女老少,他見面就給人家五百元,回鄉一趟,就花了五萬元。我知道,他是想讓他的生父後悔。我從來沒有看到他對他養父這麼好過,也沒有見過他對我和兒子這麼好過。後來,他回鄉上瘾,每次回去都要花幾萬元錢。
2005年春節将至,他又拉我一起回去,我不願做擺設,就堅決地說了不。臘月二十五那天下午,怎麼也找不到他人,打電話要麼關機,要麼沒人接。朋友提醒我,先查查他的電話,也好有個線索。我到電信局去找,有一個來往頻繁的電話号碼聯系,打過去是個女人。她不承認認識家俊。我說,現在人已經失蹤了,你不要把事情搞複雜了。一分鐘後,家俊就把電話打了過來,他說他馬上回。
我想,他在外面有女人,也應該算作他拿錢買自尊的一部分。在他的意識裡,他的生父遺棄了他,我也遺棄了他,他就是要證明給我們看看,沒有我們,他還有錢,有錢,他就可以得到一切。
這已經不是愛與不愛的問題了,他這樣做,把别人都看得輕賤了,自己也活得很累。童年的陰影,過去的傷痛都不能成為他沉下去的理由。為了孩子,我一忍再忍,但是昨天晚上,他又以實際行動背叛了我。這一次,我是真的決定離開。
既然,所有的繁華都是别人的,我還是在我的貧窮和寂寞裡掙紮,那麼走得遠一些,是不是能夠活得更輕松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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