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者:蝦米,女,27歲,外企人事經理
沒錢--我不敢添置任何衣服
我的初戀來得很晚。稚是我的初中同學,一個“精神”上的孤兒——稚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又各自結婚,他從小随奶奶長大,性格有些孤僻,以至于初中三年我倆幾乎沒說過一句話。要不是大學畢業前在人才招聘會上意外相逢,他對我的人生軌迹根本不會産生任何影響。
可偏偏就是那次相逢,令我和稚之間突然迸發出一種激情,短短兩星期後,我搬到了他那裡。
兩個未畢業的“孩子”匆匆生活在一起,甚至連對方的生日、愛好都來不及打聽--這令我倆更像是一對“先結婚後戀愛”的夫妻。很快我就發現,稚是個内向得近乎封閉的男孩,很少出門、沒有朋友,惟獨對我表現出一種特殊的依戀和格外的孩子氣。
稚壓根兒不願意為了工作奔忙,幾次面試失敗後,他索性安心待在家裡--反正那時我已謀到了工作,我倆至少不再為生活費犯愁。不過,稚對我的溫柔體貼足以彌補他在工作面前表現出來的軟弱,我不會做任何家務,可稚從不抱怨,買菜、做飯、洗衣服,他似乎心甘情願地承擔起了所有家務。我常開玩笑說我們是“女主外男主内”,我說這話時,稚并不生氣,仍然準時地為我準備夜宵,等我下班回家--而除此以外的幾乎所有時間,稚都在電腦屏幕前度過。
1998年夏天的我還在試用期内,月薪1500元,突然要負擔起兩個人的吃喝拉撒還真有些緊巴巴。出入于虹橋地帶的寫字樓裡,大學時代那些卡通外套、寬大毛衣顯然不再适合,可整整一年裡,我幾乎不敢添置任何昂貴的衣服,僅有的兩套職業裝,還是畢業前為了應付面試才買的。
整個公司裡,我的穿着打扮無疑是寒酸的。每天出門前,面對衣櫥内僅有的“儲備”費盡心思地搭配,然後站在鏡子前用廉價的唇彩塗抹時,總能從鏡子裡看見稚在被窩中酣睡的樣子--每逢這時,我的心隐隐作痛。
想錢--我收下了他的99朵玫瑰
1999年10月,大學同學為我介紹了一個“新男朋友”,他就是韬——不曉得出于何種心理,從同居那天開始我就一直将稚“雪藏”,從沒向任何朋友、同事說起。反正稚讨厭任何“集體活動”,甚至很少打電話到公司,所以在别人面前,我永遠是個獨來獨往的“單身漢”。
韬比我大7歲,沒有固定職業,卻是一家證券公司大戶室裡的001号。那次相親是同學刻意安排的,事先我什麼都不知道,等我想要拒絕時,韬已向我發起了“攻勢”。
韬的“攻勢”令人無法拒絕:99朵玫瑰、金茂君悅兩人晚餐……雖然逃不開“俗氣”二字,但每逢我簽收鮮花時瞥見女孩酸溜溜的眼神,那種滿足足以安撫我一年來積聚的自卑。我猛然發現了自己的“價值”,也突然厭惡起以前的拮據生活來。來不及考慮自己是否對韬有真感情,我匆匆與他“戀愛”了。也許是出于求得平衡的陰暗心理,從答應和韬約會那天起,我着實花了他不少錢。我設想的結局并不複雜--反正父母一直反對我與稚的戀情,那就給韬一個機會哦。
我變得虛榮--挑最貴的時段請朋友到錢櫃唱歌,臨結束時打電話請韬過來一起“唱”,結果當然是他埋單然後開車送我回家;每天都穿不同的套裝上班,連發夾、絲巾扣都價值不菲。
但同時,我又離不開稚的體貼和依戀。我拖延着沒有向稚攤牌,而每次晚歸的理由都很拙劣,永遠是加班或者出差--也許稚早就覺察到了什麼,這一切,單從我整天拎回家的禮物就能了解,隻是他從來沒有挑明,依舊每天幫我洗衣服、準備夜宵。
“還錢”--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整整一年裡,我們“3人”的關系始終不變。韬隻有我的手機号碼,他以為我是個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乖乖女,打電話到家裡不方便;而稚則幾乎不打我的手機,他隻是在家瘋狂地上網打遊戲。
可事情終究是要“穿幫”的,我苦心織就的網,居然很輕易地就被“戳”破了。2001年1月9日,我25歲生日。韬為我安排了豐富的節目,直到淩晨時分才回家。就在我們相依偎着走到我家樓下時,竟然迎面撞上了等在寒風裡的稚。稚顯然早有預謀,他無比冷靜地對韬說了一句話:“我和她同居兩年了,就在樓上,你要上樓看看嗎?”說完這話,稚轉身上樓,扔下我和目瞪口呆的韬。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局面完全弄懵了,面對韬的逼問,我一五一十地來了個徹底“坦白”。那個晚上,我們3人誰都沒睡。韬惱羞成怒,可他的第一反應居然是提出要我還錢,韬第二天就給我打電話,要我還他5萬元!那時我的工資已經漲了好多,但信用卡裡總共才2萬多元。
第二天一早,當我回家時,稚已經不見了。顯然,這個“家”我也待不下去了。整理衣物時,狠狠心,我将所有韬送的衣服、首飾裝了兩個拉杆箱,加上2萬元的存折,當晚就送到了韬的面前。可是,當他揚起手猛然将箱子推出去時,他的眼淚突然流了下來。
那天,韬最終還是将兩個箱子和我都接到了他家。整個晚上,他一直苦苦哀求我跟他結婚,他說要我還錢隻是氣話,隻要我答應他,他立刻在我存折裡的數字後再加一個零還給我。
把婚姻跟錢這樣聯系在一起實在是可笑,但是3天後,我還是答應了與韬結婚。結婚的動機當然不是為了錢,實在是因為稚的離開。稚一向對我如此依戀,可他竟然會離我而去,這令我無比痛心--幾年來,家裡的所有開銷、他的零用錢都是我給的,如果不是因為他,我根本不會如此落魄,也就不會花費韬的錢……
一賭氣,2001年5月8日,我真的與韬結婚了。我從心底裡盼望着一段完美的婚姻,為了表示我已“痛改前非”,我堅持不要韬再給我什麼存折,畢竟我也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為此,韬感動不已!
“煩錢”--我再次靠在了他的肩頭
我想借結婚徹底忘記稚,但是我做不到。韬的确很愛我,但他總是對我嚴加“管制”。每次公司加班,韬總是不屑地盯着我,然後說:“以前和我約會,你也是這麼‘請假’的吧!”他說這話時語氣陰森森的。
于是,每次加班,我都必須每隔半小時就打一次電話回家;至于去外地出差,用手機彙報行蹤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預先留下賓館的房間号、電話号碼。我很反感韬的管制,但想起這些全是自己釀的苦果,我卻也無計可施。
與我一樣,韬也是家務上的“白癡”,雖然他請了鐘點工,可家裡照樣亂糟糟。就算我加班半夜回家餓得胃痛,也隻得自己煮水泡碗方便面--每逢這時候,我便格外想念稚。我突然發現,即便再有錢,也換不回一頓可口的家常夜宵!
2001年的最後一個晚上,韬和朋友一起去哈爾濱滑雪,我卻突然發燒了,家裡連杯熱茶也沒有。迷迷糊糊中,我撥通了一個手機号碼--這是我曾給稚買的沖值手機,稚一向很少用,但這次,電話居然通了!
我還沒吐出一個“喂”字,電話那頭就傳來了稚的聲音:“自從我們分手那天起,我就一直開着手機,每天24小時,從來不關,終于等到了你的電話。”我的眼淚“嘩”地流了下來,那天晚上,稚趕來為我煮粥、陪我去醫院……靠在他肩頭,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要不是因為錢,我本來就一直生活在這樣的滿足中。
我和稚重新開始戀愛。那段日子裡,稚與朋友合夥開了家網吧,雖然賺錢不多,但因為網吧有營業執照,所以沒什麼風險。他仍然從不過問我的生活,這讓我覺得自由--與韬在一起,我已經被憋得太久了,這才覺察到自由的可貴。
今年5月,我終于向韬提出離婚。離婚手續辦得很利落,我沒有帶走他一分錢。我以為我從此可以回到快樂中,可惜好景不長--今年10月,稚的網吧經營不下去,他再次失業了。
我們又回到了以前的局面--我努力賺錢,而稚則乖乖守在家裡,打遊戲、做家務、等我回家,似乎這些就是他的一切。我真的無法相信,一個大男人能夠安于這樣的生活狀态,可每一次,他的細心呵護又令我感動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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