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沙龍 “勾引人,首先要有
[QUOTE=薩奇]
要勾引一個MM比勾引一個消費者難得多,我想,一個女人起碼一天不會被上百個人“勾搭”吧?消費者則不同,他們一天要接觸上百個廣告的信息,你要從中跳脫出來,還要"有計傾",似乎很難.
“讓消費者認同你的觀點,不如用他們認同的觀點做一件事”
我說得有點複雜,如果簡單一點,可以說成“角色代入思維方式”,記住,做廣告永遠都是對話,對話,對話,我們在跟消費者對話,不是你自己在吹牛。試想一下,你在一個酒吧站在人堆裡,大喊:“我有沒有英俊的相貌,但我的衣服每天都換新的”我不信你會泡到MM。
角色代入思維,其實我們很多人都會知道這樣做,但通常都是以為做對,實際不是,舉例:某飲料,目标消費群是年輕人,品牌個性是調皮搞怪,無厘頭,個性,貪新鮮,于是拍了片一群少男少女穿着HITHOP的衣服在跳街舞,宣揚品牌觀點“我自有我個性”雲雲。OK,我已經有點嘔吐的感覺,你會說,創意的角度适合年輕人,執行的方向也沒有偏離,為什麼……第一,在資訊泛濫的年代喊“個性”,已經無用,他們已經聽爛,提出觀點,隻是表層的隔靴搔癢。讓消費者認同你“有個性”的觀點,首先你的觀點一定要“有個性”,與其讓他們認同你的觀點,不如下多點工夫用品牌的觀點去做一些事情,切記不要去跳街舞了。典型代表生力清啤“有D野哦”系列主角開關女廁的燈,躲在桌子下看“好戲”,遙控朋友去撞牆……這就是着力用品牌的觀點做一些事情。要不然,你跟消費者就“無計傾”
學會這招,下次你去泡吧,遇見一美女,欲搭讪,就先知道她是個什麼的人,如果她是個密實姑娘,那我勸你與其跟她說:“靓女,我做廣告的,我很有個性的”不如當着她的面,正氣凜然地對别的女人說:“對不起,我不是那麼随便的”!
你分析的很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