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銀行卡需要年滿16周歲,十周歲以上十六周歲以下的學生,要本人持戶口簿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等辦理好身份證後,本人攜帶身份證及一張身份證複印件到任何銀行都可辦理。
銀監會發布信用卡15條新規中規定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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