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家的小情敵
邵華終日在安逸的窩内享受,有甄紅關懷着、愛着,人明顯地變懶了,一晃兩個星期沒到診所來。可是,新的問題終于發生了,是甄紅來找我的。
她說:“邵華知道我有個兒子,而且每月要接回來住兩天。一開始他表示沒什麼。一個月前,當他首次見到兒子時,那種親情的流露使我高興得哭出來。兒子不停地拉着他的手,玩這玩那,而邵華對兒子更是愛不釋手,左親右親,爺倆好像一下子就粘在一起了。
“可是當我前天又把孩子接回來時,邵華簡直變了一個人。當兒子進屋伸着小手叫叔叔抱時,他一手把孩子推向一邊,說有事出去一會,便氣沖沖地走了。直到夜裡10點沒回來。孩子不見叔叔不睡覺,我又擔心他在外面喝醉了酒,心裡急得不行,便掀起窗簾往外看,卻發現他在樓前來回地徘徊,不時擡頭向上面張望。我跑下去拉他,但他撥開我的手,退後兩步,和我一本正經地就兒子問題開始談判。他說他受不了在兩人之間插進個第三者來。第一次是裝出的,現在他一分鐘也不想見孩子。他讓我立刻把孩子送走,今後不準再接,否則有孩子沒他。我當時心亂如麻,想通過親昵來緩和氣氛,可他竟絕情地對我說,隻要一想到孩子是别的男人和你生的,他從心裡就作嘔,一挨我,全身就起雞皮疙瘩,性沖動也消失了。
“我哭了!我傷心,我痛恨自己。為什麼我不能堅持不再愛的信條,輕易地把自己又送進漩渦。我錯了,可我騎虎難下,眼前這兩個親人我誰也舍不得。
“孩子是不能半夜送走的,我隻好狠狠心,不看他一眼,轉身跑回樓梯。陳老師,幫我勸勸邵華吧。兒子不過三歲,他什麼也不懂,作為他的親娘,難道沒有保護和愛他的權利嗎?”
這是人之常情,甄紅為維護自身和兒子的血肉之親,她沒有什麼錯,隻是邵華太自私了,既愛甄紅就應接受她的全部,否則可以不愛。我對甄紅說:“如果邵華在這問題上堅持已見,我認為你完全可以放棄邵華,不要姑息。”
甄紅沒有接受我的意見。她說邵華是真愛,不能僅憑他自私這點就否定他,應該有個折衷的辦法。那麼什麼是折衷的辦法呢?我想了想,為緩和氣氛,甄紅可以暫時不接孩子,繼續加強和邵華的關系,給他一個認識反省的時間。隻要甄紅對他無私的好,加上我的勸解說服,有可能促使他轉變。當然,還是可以耍些小手段的,比如甄紅由于見不到孩子而作出思念憂傷的情緒,看邵華有什麼反應,他若無動于衷,我認為有必要以分手對他教訓。對此,甄紅仍然表示不能對邵華造成感情上的傷害,那樣即使生活下去也不會舒暢。
看來甄紅的心思是有傾向的,她甯肯最終放棄兒子,也不想放棄邵華,隻是她想做一次努力,最好是魚與熊掌兼得的結果。
有不少女性為了子女而放棄自己渴望的愛情。但像甄紅這樣的婦女,她有相反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實情,人們會說這位母親狠心嗎?
我把甄紅的難處,添枝加葉地對邵華說了出來,邵華并沒因此而受到多大的震憾,他仍堅持“有他沒我”的原則,不想為今後留下隐患。但當我說出:“如果你不接受折衷方案,便有可能失去甄紅”
時,邵華沉默了。良久他才無可奈何地表示“也隻好這樣了,讓我慢慢地适應吧!她暫時不要再接孩子,過些時候再說。”
我不想這麼急着說服邵華去接受這個兒子,因為我明白,邵華他本身就是甄紅的“兒子”。這種心理動力學的關系,不能以純社會學、倫理學的觀點去衡量,難道邵華真的不懂母子情的道理嗎?他肯定懂,但在兩個人(他和她的兒子)都在争奪母愛時,在心理上出現“有你沒我”的思想是完全可能的。說不定當甄紅完全趨向邵華時,邵華也許會主動提出去接孩子了。因為這是社會道德,不同于缺乏理性的戀母情結。
還是甄紅主動讓步,親自又找到邵華的家,表示暫時不再接孩子了,邵華高興地跳起來,一邊喊着“我勝利了”,一邊抱起甄紅,懸空地轉了又轉。這使甄紅哭笑不得。“真是對你沒辦法,正像陳老師分析的那樣,誰叫你是我的大兒子呢?”
截至發稿時,他們決定在今年陰曆正式登記結婚。讓我們在此預祝他們生活美滿幸福(大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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