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時間規定?在工作期間受傷了,怎樣申請認定工傷呢?它有哪些程序?小編已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歡迎查閱,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傷殘鑒定時間規定?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在工作期間受傷了,怎樣申請認定工傷呢?它有哪些程序?小編已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歡迎查閱。
(一)受理機構:用人單位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行政部門;
(二)申請人:
1、用人單位;
2、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内提出申請則工傷職工或其盡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
1、用人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申請;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延長;
2、若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請。
(四)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在職證明,一份;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複印件一份;
4、病例複印件一份;
5、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6、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五)工傷認定辦結期限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确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内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哪些情況會導緻工傷認定耗時較長?
一是勞動關系不明确。
部分勞動者特别是農村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不明确,這就要進行勞動争議仲裁,如對仲裁結論有異議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是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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