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和勞動合同區别:
一、主體不同;
二、内容不同;
三、時間不同;
四、目的不同;
五、适用法律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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