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廣場舞摔傷組織者有責任嗎?光明網北京3月1日電(記者 孫滿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案例多與人民群衆生活密切相關,涉及人民群衆普遍關心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跳廣場舞摔傷組織者有責任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光明網北京3月1日電(記者 孫滿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案例多與人民群衆生活密切相關,涉及人民群衆普遍關心的問題。
例如,案例三認定自願參加“廣場舞”猝死,組織者無過錯不擔責,讓人民群衆從容組織開展自發性文體活動,促進全民健身。案例五認定女兒受母親脅迫結婚可請求依法撤銷婚姻,依法保護子女婚姻自由。案例八明确遭受職場性騷擾有權依法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向職場不文明行為說不。案例十明确勞動者請假照看病危父親,用人單位應給予适當善意和包容,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友善人際關系,讓病重病危老人得到子女的照料。
另外,記者注意到,案例四明确了喪子老人可對孫子女“隔代探望”,使祖父母在子女去世的情況下仍然能夠與孫子女保持情感交流、生活交往,既慰藉老人情感,又促進孫子女健康成長。
據統計,2022年,全國法院在法律框架内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的一審民事案件達38.25萬件,比2021年增長21.66%,廣布于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等民事案件,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廣大人民群衆的情感認同和行為自覺。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典型案例和指導性案例的發布,為指導司法審判、引領社會風尚提供裁判準則和道德支撐,崇尚和愛戴英雄進一步成為社會共識,曆史虛無主義、英雄污名化等不良風氣得到了有效遏制;破解了長期困擾群衆的“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風險,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弘揚孝親敬老、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文明風尚,引領社風、家風向上向善,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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