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羨慕的婚姻,是基于兩人有各自的經濟能力,行事能力,和人際等。雙方的相處都需要有自己的空間,保持一種平衡的關系最好。
生活中,女性往往在面對婚姻與事業時,下意識地認為自己必須做出一個抉擇。但事實上,倘若這個婚姻是犧牲任何東西——無論是人際關系、事業或學業而得來時,這個婚姻就會陷入高度的不穩定。原因很簡單:隻要有犧牲,就會有痛苦,隻要有痛苦,就會希望獲得代價,為了獲得代價,往往就會拖垮整個婚姻!結果無非兩難:若非自己長期陷于痛苦,就是讓另一半不勝其擾。
很多女性都會以為:自己必須為這個家庭付出較多的心血,要不然就無法得到伴侶的喜愛。但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越是為自己而活的女性,越容易擁有一個更愛自己的先生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而為了家庭、為了先生、為了公婆、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的,反而會面對更多的貶抑與指責。
其中奧妙,就是發生于社會心理學上的認知失調理論。說穿了沒什麼,隻不過因為人們一向不喜歡當笨蛋,而且非常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錯誤的。有些人做了一件事,他一定要把這件事情的價值捧高,這樣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從中國傳統文化來看,這實際上是一種非常庸俗的“示恩”心理。
今天,一位女性倘若在婚後,繼續擁有自己的生活,擁有自己的人際關系,追求自己的學業與事業,這時候,先生就必須說服自己:“我太太這樣做,是有意義的。”要不然,就等同證明先生自己是個笨蛋,娶了個不負責任的妻子。正因為沒有人喜歡當笨蛋,所以先生一定得努力說服自己太太有多好,這樣,他才會覺得自己“賺到了”。基本上,隻要雙方都不要太過自我中心,對于共同事物都能夠好好協調,任何一方都不會覺得自己吃了虧。
倘若女主角采取了另外一種方式:犧牲自己來成全家庭。這時候,先生就得面對一種情緒——負罪感。起初,先生會很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但是時間一久,這種感覺就會淡了。接下來呢,男性會繼續感覺到罪惡感,這時候,他就會下意識地來為自己辯護。
他很有可能會覺得:“這些事情本來就是女性該做”,要不然就是貶低女主角的地位,認為她什麼都不會,隻好乖乖待在家裡。倘若這位女性是逆來順受型的,那問題就會更嚴重:男性會把情緒發洩在女性身上,時過境遷之後,為了躲避自己的罪惡感,就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到了最後,女性一旦變成了衆人眼中的“家恥”,先生就會為此感到很丢臉。而女性也會感覺到極度的委屈。
這樣的觀念,與世俗的觀點大相徑庭,但卻是颠撲不破的真理。婚姻是一種互動,一個人要是獲得社會的肯定,另外一個人也會被激發出向上的鬥志。
所以,每個吵吵鬧鬧的家庭,幾乎都有一個“偉大的犧牲者”。而且,犧牲者越是犧牲得更徹底,家庭就會更加混亂。尤其是女性,倘若選擇為了家庭而放棄全部,那麼這個家庭,就會完全放棄這位女性。
性别角色對換過來,也是一模一樣的。男女任何一方,都不能高舉“我要給你幸福”的大旗,然後剝奪對方工作的權利、社交發展的權利與做家事的權利。
幸福的光芒,隻有在男女雙方共同面對社會險惡,對外一起為生存奮鬥,對内一起營造生活時,才會閃耀在彼此甜蜜的會心一笑中。
對于男性,我們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太太在公司裡,與同事鬥争、被上司指責、客戶抱怨,哭得稀裡嘩啦,但是眼淚一擦,繼續咬緊牙奮戰下去嗎?”
對于女性,我們也會問:“你能接受自己先生在家裡,煮好飯,燒好菜,坐在沙發上為你編織着毛衣,邊哄騙一旁嬉鬧的小孩,邊等你回來嗎?”
溫馨的家庭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營,如果對于上面的問題,你的回答是肯定。那麼你終于具備了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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