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嚴重了會怎樣?強迫症的基本症狀是強迫觀念,包括強迫思維,強迫情緒和強迫意向,以及強迫動作或行為,可以一種為主,或幾種并存 1、以強迫思想為主的臨床相常見有: (1)強迫懷疑是指病人對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複産生懷疑,明知毫無必要,但難以擺脫如寄信時懷疑是否已經簽名,丢進信筒後又懷疑是否寫錯住址等; (2)強迫聯想是指見到一句話或一個詞,或腦海中出現一個觀念,便不由自主聯想起另一個觀念或詞句如聯想的觀念或詞句與原來意義相反則稱強迫性對立觀念 (3)強迫性窮思竭慮是指對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現象,反複思索,刨根問底,明知缺乏現實意義毫無必要,但不能控制如反複思考樹葉為什麼是綠色的,1 1 為什麼等于 2等 (4)強迫回憶是指病人對經曆過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腦海中反複呈現,無法擺脫,感到苦惱,如果這種回憶達到表象程度稱強迫表象 2、強迫情緒:對某些事物不必要的擔心或厭惡,明知沒有必要,但無法擺脫 3、強迫意向:反複體驗到想要做某種違背自己意願的動作或行為的強烈内心沖動并知道沒有必要,努力控制自己不做,但難以擺脫這種沖動,也稱強迫性害怕喪失自控能力 4、強迫動作和行為:常是強迫觀念導緻的不由自主的順應性行為,企圖由此減輕強迫觀念引起的焦慮臨床常見: (1)反複洗滌; (2)強迫檢查; (3)強迫詢問; (4)強迫性儀式動作,如儀式動作或行為導緻行動緩慢稱強迫性遲緩,例如反複看書的第一行,不能繼續往下閱讀 5、自知力:病人對強迫症狀有一定的自知力,知道這類思維或行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試圖控制又未能成功; 6、強迫症狀應具備的特點為: (1)必須被看作是病人自己的思維或沖動; (2)必須至少有一種思想或動作仍在被病人徒勞地加以抵制; (3)實施動作的想法本身令人不快; (4)強迫的思想或沖動必須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現見于分裂症、Tourett氏綜合征、 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強迫症狀應視為這些障礙的一部分以強迫思維或窮思竭慮為主的病人可表現為觀念、心理表象或行為的沖動内容雖有變異,但總是令病人痛苦強迫性窮思竭慮與抑郁的關系尤為密切,隻有在沒有抑郁症時出現或繼續存在窮思竭慮,才可診斷強迫症大多數強迫動作涉及清洗(特别是洗手),反複檢查以防範潛在的危險情境、保持有序和整潔常有害怕的心情,如害怕自己遇到危險或害怕由自己引起危險強迫儀式動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數小時,有時還伴有明顯的猶豫不決和行事遲緩,兩性發生率相等與強迫思維相比,強迫儀式動作與抑郁的關系不那麼密切,行為治療更易于使之改善 7、性格特征:多具有強迫性格特征,表現墨守成規、優柔寡斷、過分仔細、苛求完美、力求準确但亦有16%~36%的病人沒有強迫性格 8、病程與預後:強迫症多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無明顯原因緩慢起病,病程遷延,症狀可因某些應激因素而加重症狀随時間而波動,如果缺乏适當治療很少有自發緩解常有中度到重度的社會功能損害,生活質量降低,病人很少能建立和保持正常人際關系,而且苦于學習和職業功能受到幹擾約15%病人表現為職業和社會功能逐漸惡化一般而言,一年後約2/3的病人症狀緩解,病程超過 1年者,病情往往波動不已對症狀極重而住院治療者随訪發現在13~20年後有3/4病人無變化 預後不佳的主要影響因素是: 1、症狀嚴重; 2、病前人格有嚴重缺損; 3、存在持續的心理社會應激,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強迫症嚴重了會怎樣?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強迫症的基本症狀是強迫觀念,包括強迫思維,強迫情緒和強迫意向,以及強迫動作或行為,可以一種為主,或幾種并存。 1、以強迫思想為主的臨床相。常見有: (1)強迫懷疑是指病人對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複産生懷疑,明知毫無必要,但難以擺脫。如寄信時懷疑是否已經簽名,丢進信筒後又懷疑是否寫錯住址等; (2)強迫聯想是指見到一句話或一個詞,或腦海中出現一個觀念,便不由自主聯想起另一個觀念或詞句。如聯想的觀念或詞句與原來意義相反則稱強迫性對立觀念。 (3)強迫性窮思竭慮是指對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現象,反複思索,刨根問底,明知缺乏現實意義毫無必要,但不能控制。如反複思考樹葉為什麼是綠色的,1 1 為什麼等于 2等。 (4)強迫回憶是指病人對經曆過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腦海中反複呈現,無法擺脫,感到苦惱,如果這種回憶達到表象程度稱強迫表象。 2、強迫情緒:對某些事物不必要的擔心或厭惡,明知沒有必要,但無法擺脫。 3、強迫意向:反複體驗到想要做某種違背自己意願的動作或行為的強烈内心沖動。并知道沒有必要,努力控制自己不做,但難以擺脫這種沖動,也稱強迫性害怕喪失自控能力。 4、強迫動作和行為:常是強迫觀念導緻的不由自主的順應性行為,企圖由此減輕強迫觀念引起的焦慮。臨床常見: (1)反複洗滌; (2)強迫檢查; (3)強迫詢問; (4)強迫性儀式動作,如儀式動作或行為導緻行動緩慢稱強迫性遲緩,例如反複看書的第一行,不能繼續往下閱讀。 5、自知力:病人對強迫症狀有一定的自知力,知道這類思維或行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試圖控制又未能成功; 6、強迫症狀應具備的特點為: (1)必須被看作是病人自己的思維或沖動; (2)必須至少有一種思想或動作仍在被病人徒勞地加以抵制; (3)實施動作的想法本身令人不快; (4)強迫的思想或沖動必須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現。見于分裂症、Tourett氏綜合征、 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強迫症狀應視為這些障礙的一部分。以強迫思維或窮思竭慮為主的病人可表現為觀念、心理表象或行為的沖動。内容雖有變異,但總是令病人痛苦。強迫性窮思竭慮與抑郁的關系尤為密切,隻有在沒有抑郁症時出現或繼續存在窮思竭慮,才可診斷強迫症。大多數強迫動作涉及清洗(特别是洗手),反複檢查以防範潛在的危險情境、保持有序和整潔。常有害怕的心情,如害怕自己遇到危險或害怕由自己引起危險。強迫儀式動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數小時,有時還伴有明顯的猶豫不決和行事遲緩,兩性發生率相等。與強迫思維相比,強迫儀式動作與抑郁的關系不那麼密切,行為治療更易于使之改善。 7、性格特征:多具有強迫性格特征,表現墨守成規、優柔寡斷、過分仔細、苛求完美、力求準确。但亦有16%~36%的病人沒有強迫性格。 8、病程與預後:強迫症多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無明顯原因緩慢起病,病程遷延,症狀可因某些應激因素而加重。症狀随時間而波動,如果缺乏适當治療很少有自發緩解。常有中度到重度的社會功能損害,生活質量降低,病人很少能建立和保持正常人際關系,而且苦于學習和職業功能受到幹擾。約15%病人表現為職業和社會功能逐漸惡化。一般而言,一年後約2/3的病人症狀緩解,病程超過 1年者,病情往往波動不已。對症狀極重而住院治療者随訪發現在13~20年後有3/4病人無變化。 預後不佳的主要影響因素是: 1、症狀嚴重; 2、病前人格有嚴重缺損; 3、存在持續的心理社會應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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