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2022?來源:【四川日報-川觀新聞】川觀新聞記者 雷倢,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2022?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來源:【四川日報-川觀新聞】
川觀新聞記者 雷倢
7月6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自願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居民自願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對居民自願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條件、認定程序、租賃對象、租金标準等一系列操作規範進行了明确,目的是切實讓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穩、租得好”,促進實現職住平衡。
成都市住建局正在抓緊進行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的開發,近日系統即将開通,請大家及時關注成都市住建局官網了解有關信息。
什麼樣的住房可以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房源條件方面,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
第一,已取得權屬證書;
第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登記、限制信息;
第三,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如何申請?如何認定?
在認定程序方面,第一步是房源入庫申請。
居民應登錄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閱知《居民自願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從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的企業庫中自願選擇一家運營服務企業,填寫本人及住房相關信息,提交申請并上傳本人身份證明,以及自有住房權屬證書。
第二步是房源審核認定。
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對居民和房源信息等數據進行比對核實後,運營服務企業對住房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與居民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服務協議》,拍攝上傳影像資料,居民簽署《居民自願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經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後,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并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發布。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房源如何管理?
在租賃管理方面,運營服務企業負責保障性租賃住房日常運營管理,承擔房源核查、房源發布、房源帶看、簽約備案、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使用監管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後,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轉讓、市場租賃等),通過房屋交易和不動産登記系統進行限制,期限以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之日起計算。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住房所有權轉移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存在違規違約行為的,将延長納管期限。
誰來租?怎麼租?
《操作指南》明确,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對象,為在成都創業就業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須同時符合3個條件:
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租賃對象可登錄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提出資格申請,審核通過後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進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選擇房源。
在合同方面,出租人、承租人、運營服務企業三方協商達成一緻後,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簽訂三方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後,每次合同租賃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5年。承租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經與出租人、運營服務企業協商一緻後,可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租金怎麼收?标準是多少?
租金收取方面,租金由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租賃雙方應在收繳租金後3日内将收繳憑證上傳至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
此外,出租人應按合同約定在完成合同登記備案後,向運營服務企業繳納運營服務費。除服務費外,運營服務企業不得向出租人或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未經約定的費用。
在租金标準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标準不超過市場租金的90%,且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标準按照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定期發布的《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服務費标準方面,運營服務企業應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公示服務費收費标準,服務費應低于行業平均标準,鼓勵運營服務企業降低服務費标準。
運營服務企業、出租人、承租人均應遵守國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規定和有關承諾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運營服務協議、合同約定履行相關權利義務。
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對新增購房資格有何要求?
《操作指南》明确,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通過登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碼;購買存量住房的,通過登錄“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線上進行存量住房網簽備案。
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均隻能新增一次性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兩種情況。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5年期滿後,不再繼續納管的,可申請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同時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後,住房未出租,居民也未申請新增購房資格或已經申請購房資格但未購房的,可申請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經審核後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時取消該政策所支持的購房資格。
《操作指南》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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