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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大将被冤殺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1 16:57:21

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福建長汀發生了一起大冤案。舉人劉亮因為向朝廷告狀,地方官橫征暴斂,遭到地方官報複。不僅劉亮自己,連同一千多名平民遇害。一切皆因鹽價太高而起。

福建土地貧瘠,交通不便,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靠食鹽。南宋時期福建食鹽由官方壟斷經營,官鹽質量低劣,缺斤短兩,甚至無法食用,百姓們都不願意購買。相反私鹽質量好價格公道,導緻官鹽銷路不好,這樣一來地方财政收入就大為減少。為了賣鹽,地方官想了個辦法,百姓隻要交了鹽錢(拿不到食鹽),他們購買私鹽時,地方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再追究。

賣鹽錢官員們都有提成,以長汀縣為例他每年的銷售額度大約是24萬斤,每賣一斤縣令就能得到一文錢,那麼縣令一年大概能拿320貫鹽錢。一個縣令每年的俸祿不過20貫而已,幾年下來縣令就發财了。從轉運司(省)到州(市)縣,層層扒皮各自收取自己的鹽錢。除此之外還有産鹽錢,契鹽錢……花樣繁多。官差胥吏們也能從中漁利,賣鹽錢大部分落入貪官污吏手中,小部分才歸地方财政收入。

有一年福建鹽的收入高,宋高宗知道了就讓福建每年上交國家三十萬貫鹽錢。

地方官吏的收入不可能減少,為了完成任務就會增加鹽的銷售量,壓榨百姓。比如福建建州浦城縣,原來賣五綱半(綱是每次運輸食鹽計量單位,大綱十萬斤,中綱六萬斤,小綱三萬五千斤)就足夠地方财政支出。現在鹽錢還要上交國家,鹽的銷售量就增長了三倍之多。

官鹽價格也就水漲船高,最高達到一百八十文一斤鹽,而私鹽的價格不過四十幾文一斤,宋孝宗時期修水利工程的民工工資是150文,而。宋高宗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米價最低為每鬥(一鬥等于現在13.4斤左右)120-130文。一斤鹽相當于一個人一天半的工資。按照貴州省最低工資每月1800元大概估算一下,相當于一斤鹽90元。關鍵是百姓即使交了錢也拿不到食鹽。

官鹽價太高百姓承受不起,自然不願意購買。地方官就按人頭攤派,強制百姓出錢購買。百姓不買官鹽,這些如狼似虎的官差就鞭打怒罵百姓,拿走百姓的生活用品,抓百姓坐牢,有的百姓甚至被活活打死。百姓隻能賣兒賣女賣房子付錢。

長汀百姓實在忍受不了就到省城告狀,轉運使(相當于省長)王時升也是既得利益者,鹽錢他也有份拿。另一方面下面的官吏是為了完成皇帝的任務才這麼做的。皇帝要的錢要是收不上來,王時升自己的官帽就要保不住了,相比之下百姓的疾苦算得了什麼。王時升大罵百姓無理取鬧,吩咐差役就把百姓趕了出去。

宋朝大将被冤殺(一千平民遭冤殺宋高宗如何處置涉事州縣官員)1

宋朝參加過貢舉考試合格的舉子稱為舉人,享有免丁役的特權。長汀縣舉人劉亮在當地很有威望,他看見鄉親們讓官吏們逼得家破人亡,走投無路。作為一個有良知的讀書人,他有責任幫助鄉親們申訴。既然省裡不管,那就隻有到京城告狀。

劉亮在京城有些人脈關系,于是他找到了主管财政的戶部申訴。戶部官員雖然接受了劉亮的申訴,卻是按照程序辦事,返回原地汀州處理。劉亮很無奈,汀州官員和長汀官員是穿一條褲子的,否則他們也不會越過汀州,到省裡京城告狀。他們知道去汀州告狀也沒有用。

果然汀州知州又交給長汀縣處理,劉亮隻能硬着頭皮去找縣令陳夢遠。縣令陳夢遠很生氣,小小舉人敢越級上告,想要斷我财路,得給你一點厲害嘗嘗。不容分說縣令陳夢遠就把劉亮囚禁起來,百般侮辱。

正趕上巡檢(軍官)張士先來催收租稅,鄉親們得知劉亮的遭遇氣憤不已,劉亮有個朋友叫賴福高帶着鄉親們找張士先理論。鄉親們人多勢衆,扣住巡檢官張士先做了人質,用來交換劉亮。争執過程中不小心打死了一個士兵。

這下縣令陳夢遠逮住了機會,你們這幫刁民敢鬧事,還打死了官差這還了得。他污蔑長汀縣賴福高領頭造反,上報到知州孫祖善那裡。孫祖善派将軍謝宣,帶着劉亮去平“亂”。賴福高見謝宣帶來了劉亮,以為是來交換人質,就釋放了巡檢張士先。謝宣一是惱恨百姓們上京城告狀,斷了自己的财路,二是想借機冒領軍功升官。可恨謝宣動用大軍,不容分說殺了賴福高,劉亮以及一千多無辜百姓。這些軍人趁機搶劫百姓的财産,為了不留證據他們還燒毀了幾百間百姓的房屋。

學谕(相當于教師)葉

宋朝大将被冤殺(一千平民遭冤殺宋高宗如何處置涉事州縣官員)2

椿知道了此事,他是個有正義感的人,心想一千多百姓不能背着反賊的罪名,平白無故冤死。他領頭帶着百姓到知州孫祖善那裡告狀。知州不知有意還是無意,把案件交給了通判(副知州,七品)向士俊審理。向士俊和長汀縣令陳夢遠關系匪淺,這兩個貪官串通一氣,污蔑葉椿和劉亮是一夥的也是反賊,要判葉椿死刑。

眼看葉椿也要受冤枉,又站出一位有正義感的人,他就是錄事參軍(管監獄,有糾察諸曹官的權力,從八品)劉師尹。劉師尹三次寫信給向士俊,不同意判葉椿死刑。無奈通判向士俊必要置葉椿死地,劉師尹作為下級官,不願意和他們同流合污,在判決書上寫上“我甯願不當官,也不能陷人非命!”挂冠而去。

官員自願辭職的事情不多見,一些有正義感的言官,将此事彙報給了宋高宗。由于此事牽扯到了軍官,宋高宗将案件交給福建安撫司(管一路軍事)審理 。安撫司查明了事實真相,證明死去的一千多人是冤枉的。由于涉及的州、縣官員太多,怎麼處理這些官員安撫司也決定不了。最終的裁決還要看宋高宗。

宋高宗的裁決是這樣的,知州孫祖善、縣令孫夢遠降官三級,通判向士俊降官兩級。而那個最該殺的将官謝宣,僅僅是降官兩級而已。仗義執言的劉師尹繼續做他的錄事參軍。那些枉死的百姓,宋高宗的處置是免去他們的賦稅。沒有任何賠償,等于這一千百姓白白喪了性命。

宋高宗明白這些貪官污吏,是為了給自己收錢才這麼做的。要是處罰官員重了比如免職,以後官吏們誰還拼命地收百姓鹽錢,那皇帝每年三十萬貫的收入就沒了。至于這一千百姓的性命,在皇帝眼中又算得了什麼!

孔子路過泰山,有婦人在墳墓前哭泣。孔子讓子路問婦人怎麼回事。婦人回答說:我的舅舅、丈夫、兒子先後死于老虎之口”孔子說:“那你們為什麼不離開這裡呢?”婦人回答:“這裡無苛政。”孔子感歎:“小子識之,苛政猛于虎也!”南宋的食鹽專賣制度害人比那老虎還要厲害。

宋朝大将被冤殺(一千平民遭冤殺宋高宗如何處置涉事州縣官員)3

那劉亮、賴福高和那一千人就白白喪命了嗎?倒也沒有。劉亮已經走過了所有申訴程序,還是難逃一死。自此以後汀州百姓就放棄了正常途徑申訴,有些強悍的人武裝組織起來集體抗拒交納鹽錢,更多的百姓逼上梁山,真的造反當起了“盜匪”。史載“汀州多盜賊”,這一切皆因宋高宗放縱貪官污吏而起。

此事記載于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以及地方志《臨汀志》,仗義直言的劉師尹名列《臨汀志》名宦篇。幾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劉亮、賴福高青史留名,宋高宗孫祖善、謝宣、陳夢遠、向士俊則留下千古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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