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下班後。29日下午5時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宣布,立即實施小客車“限牌”政策。交通擁堵、霧霾擾城,機動車增量的調控勢在必行,不少大城市也出台了類似政策。但,這次令公衆愕然的是,為何之前數次信誓旦旦,堅決地表示不會“政策突襲”,而最終卻來了個180度“急轉彎”?
顯然,“急轉彎”并沒達到預期效果。據報道,轉瞬即“限”的風聲傳出後,4S店迅速被包圍,有車就買、加價搶購的瘋狂,再度上演。隻不過,這次多了不少來路不明的“執法隊”,試圖封鎖店面、阻止買賣。正如網友所言,“秒殺”非但公衆不買賬,更令政府公信差點甩出依法行政的車窗外。
“秒殺式”,到底有什麼法律依據?金台君(微信ID:jintai2hao)打通了深圳市交通委某負責人的電話,卻幾經周折沒聽到本人的聲音,隻勉強獲得一份書面回應。可其中提到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市人大一份《決議》,都不屬于法律法規。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也隻提及“增量調控”,并沒有關于“限牌”及其程序的明确規定。至于所謂的《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還隻是“将于近期制定并頒布實施”。換言之,在“法無允許即為禁止”的行政法理下,秒殺限牌确是一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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