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産權房不能過戶,理由有兩點:
1、小産權房建在農村集體用地上,其交易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和認可。
2、小産權房無房産證,不能在房管局進行備案。
所以小産權房隻能在村集體内部轉讓。
【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59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産和動産,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物權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261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産和動産,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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