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解釋如下: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應該是一個浮動、長期、水漲船高的目标。
2、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為着手點的新農村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要内容,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标完成時,已經可以完成新農村建設的階段性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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