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關系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6、因身體遭受嚴重損害請求賠償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收養、監護關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9、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