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登記以後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拿到失業金。勞動者自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内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内,失業人員應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一般而言,隻要手續資料齊全的話,被公司辭退後的下個月就可以領取。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标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