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内容包括雙方當事人具體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合同成立、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勞務報酬;支付方式;社會保險;違約責任;解決争議的方法等條款。最後雙方簽字蓋章,寫下簽訂合同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内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争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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