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的規定,婚後通過按揭的方式購買的,雖然隻由一方還房貸,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财産是夫妻共同财産,所以房屋是屬于夫妻共同财産,由雙方協商分割或者向法院起訴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财産】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産、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産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财産,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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