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句、注釋及譯文
掩耳盜鐘
《呂氏春秋•自知》
範氏之/亡也,
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往齊國。亡,逃亡。
範氏逃亡的時候,
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
鐘:古代的打擊樂器。負:用背馱東西
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着它逃跑。
則/鐘大/不可負;
則:但是
但是,鐘太大了,不好背,
以椎/毀之,鐘/況然有聲。
椎( chui ):槌子或棒子。
況( huang )然:形容鐘聲。
他就打算用槌子砸碎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鐘就“咣”地發出很大的響聲。
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遽( ju ):立刻。
他生怕别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
(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惡( e ):害怕。悖( bei ):荒謬。
害怕别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别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生活啟示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自已不喜歡的客觀事物,采取不承認的态度,以為這樣做,客觀事物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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