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企業需要清算依據的規定是公司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确定的人員組成。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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