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的法律效力?新華社重慶6月30日電(記者周聞韬、趙宇飛)30日,全國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在重慶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對鐵路提單持有人的訴求予以支持,确認貨物所有權歸屬提單持有人本案的宣判明确了鐵路提單交易的相關規則,有利于規範鐵路提單交易行為,推動陸上貿易規則進一步完善,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提單的法律效力?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新華社重慶6月30日電(記者周聞韬、趙宇飛)30日,全國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在重慶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對鐵路提單持有人的訴求予以支持,确認貨物所有權歸屬提單持有人。本案的宣判明确了鐵路提單交易的相關規則,有利于規範鐵路提單交易行為,推動陸上貿易規則進一步完善。
現行國際貿易慣例中,海運運單具有金融屬性,可作為信用憑證融資押彙,但在國際鐵路運輸中無法實現。2017年12月,重慶自貿區開出全球首單“鐵路提單國際信用證”,首次賦予鐵路提單金融屬性,企業資金周轉壓力得以減輕,被廣泛應用于中歐班列等陸上國際貿易活動中。此次宣判的案件系一起持鐵路提單提取進口車輛引發的糾紛。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2月28日,重慶中外運物流有限公司作為貨運代理人、重慶物流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融資擔保方、英飒(重慶)貿易有限公司作為進口商簽訂三方協議,約定鐵路提單是無争議的排他性貨物提取憑證。中外運公司依約在境外接收進口貨物,并向出口商簽發鐵路提單。鐵路提單流轉至國内後,英飒公司與孚骐公司簽訂車輛銷售合同,約定鐵路提單的交付視為車輛的交付,并将鐵路提單交付給孚骐公司。後孚骐公司持鐵路提單向中外運公司要求提貨時遭到拒絕,遂将對方告上法庭。
案件審理中,原告孚骐汽車公司訴稱,鐵路提單是唯一提貨憑證,其持有鐵路提單就有權提取貨物。被告中外運公司則認為,根據三方協議約定,其隻能向汽車進口商英飒公司交付貨物,英飒公司轉讓鐵路提單後,應對鐵路提單背書,且運費尚未付清,因此拒絕放貨。
法院經審理認為,通過鐵路提單流轉來實現貨物流轉在現行物權法上有法律支撐。孚骐公司與英飒公司之間交付鐵路提單系提貨請求權的轉讓,應視為完成車輛交付。結合孚骐公司和英飒公司所建立的車輛買賣合同這一基礎法律關系,孚骐公司取得車輛所有權應予确認,遂判決被告向原告交付車輛。
“此案是商業實踐發展而産生的新類型糾紛,其意義在于通過探索鐵路提單交易規則指引陸上貿易活動。”該案審判長、重慶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副院長賈科說,判決結果對鐵路提單及其基本交易模式予以肯認,并明确了鐵路提單交易的相關規則,有助于促進貿易、運輸、金融等相關行業主體厘清鐵路提單的相關法律問題,穩定市場主體對鐵路提單的預期,增強市場主體之間的信賴,回應市場主體的貿易和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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