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市2021年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标準
根據2020年12月4日發布的《嶽陽市民政局 嶽陽市财政局關于調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标準的通知》(嶽民發〔2020〕37号),從2020年11月1日起執行。
根據2021年2月23日發布的《嶽陽市民政局 嶽陽市财政局關于調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和救助水平及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标準的通知》(嶽民發〔202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嶽陽市2021年低保标準:城市,市轄區58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400元;市轄六縣57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農村,市轄區4752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53元;市轄六縣46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42元。
嶽陽市2021年特困人員供養标準:城市,市轄區760元/月,市轄六縣748元/月;農村,市轄區6178元/年,市轄六縣600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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