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兩個人出于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于異性之間。現實生活中,可能會有很多人認為非法同居生下來的孩子由于父母沒有結婚,沒有結婚證,從而不能上戶口,實際上這是個誤解。非法同居孩子是可以正常上戶口的。
網友咨詢:
我是同居生的孩子,隻有法院給的孩子判決書,和孩子的出生證,這樣可以落戶嗎?
江蘇同凱律師事務所趙曉哲律師解答: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或危害,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綜上,隻要孩子的父母并非違反當地計劃生育政策,孩子落戶的事兒一定會比較順利的。
趙曉哲律師支招:
非婚生子女上戶口
計劃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報戶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後出具);
3、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趙曉哲律師總結:
實際上,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說男女沒有結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的權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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