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過去了一半。
春分,古時又稱為“日中”、“日夜分”、“仲春之月”。《月令七十二候集解》雲:“二月中,分者半也,此當九十日之半,故謂之分”。按照我國的傳統曆法,立春至立夏之間九十日為春季,春分正好平分這三個月,所以古時春分又稱“分春”。春分的到來,意味着春天已經過去了一半。
春分的“分”有兩個含義,一是“季節平分”,傳統以立春到立夏之間為春季,而春分日正處于兩個節氣之中,正好平分了春季;另一含義是“晝夜平分”,在春分這天,太陽直射赤道,晝夜等長,各為12小時。
古人将春分時節的十五天分為三候:“一候玄鳥至;二候雷乃發聲;三候始電。”一候玄鳥至,玄鳥就是燕子,屬于季節性候鳥,春分時節北方天氣變暖,在南方越冬的燕子又飛回北方,銜草含泥築巢居住,又開始新一年的生活。
二候雷乃發聲,雷鳴之後再過五日,看見閃電。雖說驚蟄有雷聲,可是真正多雨的時節是在春分,這個時候天氣轉暖,雨水增多,空氣潮濕,于是有二候“雷乃發聲”。
三候始電,由于雨量漸多,伴随着的是雷聲和閃電。這時人們經常可以看見從雲間淩空劈下的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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