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翰林院設立時間:
翰林院從唐朝開始設立。
二、翰林院作用:
1、初時為供職具有藝能人士的機構,自唐玄宗後,翰林分為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供職于翰林學士院,一種是翰林供奉,供職于翰林院。翰林學士擔當起草诏書的職責,翰林供奉則無甚實權。
2、晚唐以後,翰林學士院演變成了專門起草機密诏制的重要機構,有"天子私人"之稱。在院任職與曾經任職者,被稱為翰林官,簡稱翰林。
3、宋朝後成為正式官職,并與科舉接軌。
4、明以後被内閣等代替,成為養才儲望之所,負責修書撰史,起草诏書,為皇室成員侍讀,擔任科舉考官等。地位清貴,是成為閣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員的踏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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