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資深評論人;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注明出處。)
近日,“車載導航中控屏出現彈窗廣告”引發關注。有車主反映稱,正在行駛中的電動汽車的車内屏幕突然跳出一條彈窗廣告,甚至遮住了導航信息。對此,車企回應稱“非彈窗廣告”,但表示“不會再進行類似推送”。
要指出的是,推送彈窗廣告的并非車載導航地圖的品牌,而是一汽大衆自己。面對輿論的批評,一汽大衆并不承認是“彈窗廣告”,然而這樣的辯白難以讓人信服。
其具體的彈窗信息是:“推薦購車有好禮!單車成交至高可獲12000積分 即日起-9月30日!”這符合《廣告法》中通過一定媒介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定義,本質上就是一種宣傳營銷形式。退一步說,即使車輛不是在行駛途中,這樣的廣告也不是想彈就能随意彈。
今天(9月30日)正式實施的《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就提到,推送彈窗廣告,要“以服務協議等明确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内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戶體驗。通俗來說,就是要讓用戶知情、同意。另外它還要求要有顯著的關閉标志,讓用戶可以一鍵關閉。如此看來,汽車廠商顯然沒有事前明确告知車主會有“推送彈窗廣告”的行為,并未保證車主的充分知情權。
此外,汽車的中控屏不同于手機、電腦等普通的智能終端,它所搭載的車機系統,現在已經成為新能源車的重要駕駛操作工具。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中控屏幕突然被彈窗廣告遮住,其危險性不言而喻。尤其對一些新手司機或者不熟悉路況、依賴導航的司機來說,彈窗信息會讓因分心造成的安全風險進一步放大。嚴格來說,汽車廠商就不應該将行駛中的汽車中控屏當做一種宣傳營銷的場景。這種不分時機場合、無視行車安全的營銷推廣,不僅起不到任何廣告效果,還會讓消費者對該車企産品的安全性能打上問号,而車企這麼模棱兩可、避重就輕的回應更是讓人拉低好感。
随着互聯網的飛速發展,近幾年來彈窗廣告大有泛濫之勢,很多用戶不勝其擾。《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正是規範彈窗廣告的有力舉措,約束商家不再随意騷擾,讓用戶擁有更清朗的網絡體驗。
一方面,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同時,監管部門也要加強監督執法的力度,提高彈窗亂象的違法違規代價。另一方面,這次彈窗廣告被網友瘋狂吐槽,對于車企無疑是一次重要的警醒,應該意識到,充分尊重用戶體驗,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才是最好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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