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8日電 題:為何說崇正義是中華民族的核心追求?
作者 楊朝明 山東大學特聘教授、國際儒學聯合會副理事長、中華孔子學會副會長
近代以來,中國學術界談到所謂“正義”理論時,每每習慣以西文“justice”一詞作基礎,許多社會問題的論述也依此而展開。現在學者們清晰地看到,随着“西學”的強勢進入,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遇冷,中國學術界對“中國正義論”傳統“集體失語”。殊不知,中國的“正義”學說更加根深葉茂、内涵豐富,是核心價值觀念的深厚土壤和牢固根基。
堯舜時代已開始思考正義問題
黃玉順教授系統研究了“中國正義論”,在他看來,中國有兩條基本正義原則:一是“正當性原則”,其中包含“公正性”和“公平性”兩個準則;二是“适宜性原則”,也包含“地宜性”和“時宜性”兩個準則。按《尚書序》的說法:“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遜于位,讓于虞舜,作《堯典》。”《堯典》說帝堯的政治具備了這樣的原則:“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堯舜之治成為政治治理的樣闆,在于他們深入思考“天之曆數”,思索在“人心”與“道心”之間“允執厥中”。根據《尚書》記載,上古時期人們深刻思考和實踐社會管理的中正、正當、合宜,如“建中于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如“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尊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
關于堯舜傳說的壁畫。中新社記者 趙偉 攝
禮樂文化是崇尚正義的最佳體現
在古代中國,全社會有一個共同價值基礎,這就是“禮”,它從神聖、德性、程序、器物等不同向度确定着權力的合法性。禮樂傳統是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荦荦大端,考古學家證實,中國在跨進文明門檻時,禮樂文化已趨發轫和形成。夏、商、周三代禮制因革損益,周禮已經具有了很高水準,故孔子尊崇周公,推重周禮。周禮是人文文化,具有别嫌疑、濟變、彌争的功能。《左傳》說:“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禮,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也。”“禮,則天地之體。”又說:“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禮記》說:“禮也者,合于天時,設于地财,順于鬼神,合于人心,理萬物者也。”對于禮的天然合理性,孔子說“夫禮者,理也”“君子無禮不動”;孔子又說:“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禮“尊尊而親親”,所以《尚書》說“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正如基督教博愛精神、神聖觀念在于重視愛、敬那樣,中國則将愛、敬精神貫穿于整個禮樂文明,深深紮根于基于父子親情的孝悌之道。
以“天命”為參照,在整體中定位
古代王朝常借助一定的儀式與典禮表示自己“奉天承運”,這源自政權的天命合法性追求。在儒家語境中,“君子貴乎天道”,“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所以特别主張君子要“畏天命”。《尚書》說“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西周初年,周人認識到天命就是天意,天意就是民意。儒學大師們通過諸如“王霸”“義利”“人禽”等的系列論辯,為道德、倫理、政治、法律的正義确立内涵和價值标準。俞榮根先生在《儒家法思想通論》中說:“禮義、仁或仁義、天道、天理便是儒家法哲學中的理想法,是儒家之法的價值本體,是他們用來判斷現實社會的法律和法制的是非善惡的價值标準……儒家法文化的批判精神确具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意義,它包含了良法觀念,包含了正義和公道。”
儒家中庸的本質是用中之學。“中”是指對關系的雙方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庸”《說文》曰“用也”,東漢經學家鄭玄說《中庸》“記中和之為用”。評人論事之“中”或“不中”,要對标“天命”。世間萬物,各有其價值,各有其位置,貴在做好自己,找到自己生命的節奏。老子說“自知者明,自勝者強”;孔子說“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古希臘德爾菲神廟的門楣上“認識你自己”的“神谕”幾乎語之相通。
山東泰安萬人祈福活動。中新社發 張子秋 攝
早期思想家關于“正義”的論述
正,後人從文字上解讀為“守一以止”。老子說“道生一”“載營魄抱一”;孔子說禮“必本于太一”“吾道一以貫之”。在這樣的思維中,每個人都明德、知止,端身正己而“思無邪”,最後社會達到至善。這樣的思維不東張西望、左顧右盼,而是主張絜(xié)矩成人,至誠無息,執中而立,具有深邃的動力和發展持續性。
義,為“五常”之一,有“正義”之意。它是極其重要的道德範疇,《中庸》說“義者,宜也”,“義”一定正,不正何“義”?《墨子·天志中》說“義者,正也”。在先秦儒家大師中,孔子曰“仁”曰“義”,孟子則講“仁義”,荀子則首提“正義”,如《荀子·正名》曰“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義”包含人之行為的正當與公正,也包含社會制度評判的合宜與公平。認真對比分析,不僅西人“正義論”的基本内容盡在其中,且意涵更豐富。
中國早期正義論思索古與今、我與世界、價值觀與方法論,是通往中心坐标的最優路徑、至佳選擇。儒家十分看重“愛”與“敬”,《論語》說:“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孔子說“愛與敬,其政之本與”。美國的愛默生說:“我們确信,武力會招緻另一種武力,隻有愛和正義的法則才能實現徹底的革命。”對于愛與正義,中華傳統文明中的信奉全然而徹底。
任何理論的探讨必須基于曆史與現實的實際,人們必須知道,中華文化就像一棵生生不息的大樹,它的根紮得很深很牢。我們要正确認識古代文明的發展水平,理解中國先民的深邃智慧和文化創造。先民們認知世界,以天地為師,着眼古往今來,關注四方上下。在中華文化的早期典籍中,“天下”“萬方”“四海”之辭層出不窮,這源于中華文明的天下觀、世界觀、整體觀、系統論,在與世界互動中,他們深刻理解“天道成而必變”“道彌益而身彌損”之類的道理,講究注焉不滿,酌焉不竭,當位而行,允執厥中。
“敬天祈福”盛典。中新社發 張子秋 攝
“天下為公”是中國崇正義的集中體現
“大道之行,天下為公”是孔子的社會政治理想,他站在人類發展的中心點,思考人心與道心、人情與人義、天理與人欲的關系。《說文解字》說“背私為公”,“公”即“公共意識”“公共道德”。中國儒家講求“角色倫理”,也就是人各正其名,各盡其職,這樣的倫理要求特别注重一個人作為“小我”在“大我”中的一個部分,強調集體意識、先公後私,強調“私”服從于“公”。孔子認為,堯、舜、禹、湯、文、武時代是“有道”之世,人們以天下為公。在這裡,“公”還可理解為“共”。“天下為公”是說人生活在共同的社會中,應該休戚與共,協同一緻。
“天下為公”體現的正義論是人心和順、世道和諧、社會大同的前提。人類文明的普遍法則與基本價值在于公平和正義,它首先表現為社會秩序上的和諧與和順。“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唯公然後可正天下”。從孔夫子到孫中山、再到今天,“天下為公”是中華民族一以貫之的理想與追求。現存于《孔子家語》和《禮記》《禮運》篇中的“大同”論,也被視為中華民族的正義篇,是儒家仁學正義論的代表作。
英國作家貢布裡希說:“在孔子學說的影響下,偉大的中華民族比世界上别的民族更和睦和平的共同生活了幾千年。”198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代表泰勒博士說:“當今一個成功、昌盛的社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立足于孔子所闡述的許多價值觀念。”孔子思想不在“一時一地”,它包含了“天地之美”“萬物之理”“古人之全”,所以《莊子》說“内聖外王之道”是“道術”而不是“方術”。
我們要認清自己的文化方位,思考中華文明與人類共同價值之間的關系。這些決定于中華文化的特點、特性與特色,決定于我們的哲學智慧和文化氣象。國人在忙于為“優秀的傳統”制作“得體的時裝”時,還要更多地在認真理解“優秀的傳統”上下功夫。(完)
作者簡介:
楊朝明,山東大學特聘教授。國際儒學聯合會副理事長、中華孔子學會副會長。全國政協委員。先後擔任曲阜師範大學齊魯學刊編輯、孔子文化學院院長、曆史文化學院院長,孔子研究院院長,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副主任。出版《周公事迹研究》《魯國曆史與文化》《儒家文獻與早期儒學研究》《出土文獻與儒家學術研究》《孔子家語綜合研究》《儒學精神與中國夢》《論語诠解》《孔子家語通解》《孔子之道與中國信仰》《從文化自知到文化自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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