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待孩子應該真誠,在與孩子的交往中,沒有任何虛假。要求父母能客觀地意識到自己在想什麼、感受什麼以及做什麼。除了自我意識,真誠還意味着向孩子敞開你的思想和感受。當你的工作沒有做好時,你可以說你很灰心。如果對孩子很生氣,直接對他表露這種感受比用隐諱的方式更好。
2、敢于向孩子承認錯誤,承認錯誤,包括準确地承認自己的弱點和錯誤。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錯誤。如果對這些過失的發生,能對孩子用疏導講理、慈愛的态度來解決,那麼他們就能夠接受,而且不會有無法挽回的損害。重要的是父母本身怎樣去做,應該直率地承認自己的錯誤,并與孩子交談和向孩子道歉,而不要使孩子形成“父母不會有錯誤”或“父母犯錯後從來不承認“的印象。做到這一點後你會驚奇地發現,因為承認了無知和錯誤,卻增加了孩子的信任,井激發了他們自己尋求答案的願望。
3、樹立榜樣,始終如一,始終如一的意思,是指每當某事或某種情況發生時,都同用一種方式處理。對待孩子的一緻性,是孩子對父母信任的基礎。當孩子預先知道父母的意圖,以及父母會怎樣反應時,他們就會感到比較安全。這種安全也是構成孩子對你信任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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